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4 | 评论:3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5万元,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延期履行生效判决。近日,A公司代表人王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查找,未发现b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法官了解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犯罪被判刑,正在服刑。
法官找到王,要求其提供相关财产线索。
王不解:“这不是朝廷的事吗?”
法官耐心地向王解释:“案件的执行并不是单靠法院一家,还需要被执行人的支持和配合。你的两家公司在交易期间联系密切,你可以从公司的业务方面提供与财产相关的线索。”
不久,王查出B公司有一批货物存放在某工业园区的厂房内。在得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以实物抵债后,执行法官、王及执行干警前往现场拖走货物。
没想到,执行法官被工厂的房东阻拦。本来被执行人是不交场地租赁费的。经过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工厂的房东终于允许法官将价值5万元的货物运出。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法官有话说:
实践中,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会启动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搜查。搜索结果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找到财产,实现权益;2.找到一些财产,实现一些权益;3.债务人下落不明。经查找无财产,案件无法顺利执行,需要被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下落。
因此,当事人在申请执行后,应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债权能否实现,申请执行人负有重要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直接决定了案件能否顺利执行。
申请执行时,当事人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电话等信息,以便法官送达法律文书,传唤执行中的当事人;
2.留下电话等联系方式,方便法官之间及时沟通,或添加执行法官团队微信,上传音视频等视频资料;
3.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债权、财产(房屋、汽车)、被执行人持有的物品(种类、数量、存放场所等。)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便于执行法官查找、执行、扣押;
4.除人民法院调查控制外,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查找的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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