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3 | 评论:1
来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发地:合法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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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拒不执行罪外,公民个人还可以通过自诉亲自将“老赖”送进监狱!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要走自诉程序,公民个人需要履行哪些程序,收集哪些证据?
边肖到处搜寻,整理了一份自诉清单。来看看如何亲手把老赖送进监狱——
▌01.证明被告主体信息的证据材料
1.被告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收集证明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户籍信息。
2.被告是单位的,应当收集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的身份信息、职务等材料。
▌02.证明被告有履行或者协助履行义务的证据
1.被告为被执行人或保证人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或再审的判决、裁定、诉前保全裁定、诉讼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被执行人裁定等。)以及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裁判文书而作出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予以收集。
2.被告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应当收集作为协助执行依据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其他证据材料。
3.执行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当收集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的裁定。
上述材料中的书证应当收集原件,确实无法取得原件的,应当收集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或者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和收藏者所在地,并加盖原件单位和收藏者的单位印章。
▌03.证明被告履行能力的证据
1.证明被执行人和保证人对判决、裁定确定的债权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或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完成判决、裁定或者委托他人确定判决、裁定确认期间应当履行的行为义务的证据材料。包括:
(一)执行法院签发的搜查令和相关笔录,调查被执行人和保证人的财产;
(二)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和保证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查封、扣押、冻结物品清单;
(3)执行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存款、股权的通知及回执;
(4)执行法院查询了被执行人、担保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登记记录;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的财产报告;
(6)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信用惩戒措施的相关法律文书;
(7)相关文件、证词等。公安机关依法取得的,被执行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的;
(8)其他证人证言、文件、询问笔录等。能够证明被执行人和保证人有履行能力的。
2.证明属于协助义务人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或者协助义务人持有、控制判决、裁定指定交付的财产、财产凭证或者其他物品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工商登记资料、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委托保管的相关文书、其他相关笔录、登记文件、查询记录等。
▌04.证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者妨碍执行的证据
1.证明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无偿转移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的证据材料,或者担保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移已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笔录、证人证言、银行存款查询记录、担保书、转让合同、交易记录、财产转移登记等。;
2.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收到执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绝协助执行的证据,包括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调查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拒绝协助执行的证据材料;
3.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机关工作人员串通,利用机关工作人员职权阻碍执行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范围的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和机关工作人员合谋的证据材料;证明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妨碍执行的证据材料;
4.证明被执行人因妨碍执行或者拒不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状况、违反执行法院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命令被执行法院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据材料,包括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留证等证明被执行人因妨碍执行被采取民事强制措施的证据材料等。;
5.证明被告人以暴力、威胁、聚众斗殴等方法阻碍执行的证据材料。、或者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损毁、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车辆及其他执行设备、执行人员衣物、执行文书,包括现场照片、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
6.证明被告拒绝交付法律文书确定的财物、票证或者拒绝迁出房屋、土地的证据材料,包括被告占有财物、票证的证据,以及被告在该房屋、土地上工作、生活、活动的证据材料等。
7.证明被告人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阻碍执行的证据材料。,包括虚假的诉讼、仲裁、和解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书、和解协议、庭审笔录、相关证人证言、履行虚假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书、和解协议的证明材料等。;
8.证明被告人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证据,或者以暴力、威胁、贿赂手段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的证据材料,以及妨碍执行法院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的证据材料,包括调查笔录、证人证言、交易记录、鉴定报告等。
9.证据材料,包括相关笔录、法律文书等。,证明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
10.证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或者妨碍执行的其他证据材料。
▌05.证明他“曾经提出申诉,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有履行义务的人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S2/]
1.公安机关出具的不立案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2.可以证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申请执行人的举报材料或者超过15日不予答复的材料不予受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
(一)人民法院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移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移已向人民法院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保证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机关工作人员串通,利用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阻挠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有履行义务的人有履行能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一)拒报或者谎报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裁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或者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指使、收买、胁迫他人作伪证,阻止人民法院查清被执行人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绝交付法律文书确定的财物或者票证,或者拒绝迁出房屋、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阻碍执行的。,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吵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无法进行的。
(六)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无法进行的。
(七)损毁或者抢夺执行案件资料、公务车辆等执行设备、执行人员衣物和公文,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给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本文标签: 法院起诉老赖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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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拉风男人
2022-03-11 11:08:43 回复
机关工作人员职权阻碍执行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范围的证据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和机关工作人员合谋的证据材料;证明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妨碍
江畔浓雾
2022-03-11 16:49:08 回复
2.被告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应当收集作为协助执行依据的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证明协助执行义务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其他证据材料。3.执行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当收集支付令、生效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支付令、生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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