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3 | 评论:1
在诉讼中,我们常说聘请律师,就是让律师代理我们执行一些法律行为。这源于我们的法律规定,即法律允许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自己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当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聘请律师时,一般要写委托书,委托书中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我们特别信任自己聘请的律师,在给律师授权的时候,可能会写“全权委托书”这几个字。那么,这个律师有多大的权力呢?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授权委托书只写“全权委托书”而没有具体授权,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者上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经过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也就是说,我们在聘请律师的时候,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需求,可以让律师担任我们的独家代理,我们只是需要找律师做一些事情。反正律师费已经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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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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