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5 | 评论:2
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幸的,如果发生无法协商处理的事故就更不幸了。那么起诉交通肇事罪需要哪些证据材料呢?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赵芳律师作出解释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如果原告是自然人: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受害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继承人证明、各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被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如果被告是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如果被告是法人:企业基本信息及保单复印件(如果被告是保险公司)。
事故和责任证明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事故现场照片;
3.现场证人的证言;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
医疗费用
1 .抢救票据、医疗票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
3.购买药品的单据(最好是医院开具的处方)。
误工费
1.住院病历、出院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3.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单位应当出具因交通事故减少收入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请假时间、扣发工资数额);
4.无固定收入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能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据。
护理费
1.医院的医嘱和出院证明;
2.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3.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固定收入按照误工费补偿方式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护理行业收入标准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
住院病历(住院天数);
住宿
受害者及必要陪同人员到外地治疗发生的住宿费发票;
营养费
1.医院的医嘱;
2.营养品购买发票;
3.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运输费
运输账单。
残疾补偿
1.账本;
2.城镇办理农村户口补偿:居住证、社区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单、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自城镇)。
死亡赔偿金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2.账本;
3.城镇办理农村户口补偿:居住证、社区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单、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自城镇)。
残疾辅助设备
1.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等。;
2.残疾辅助器具购买须知。
后续治疗费
1.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用证明;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受抚养人的生活费
1户口本、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赡养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抚养关系);
2.被赡养人的残疾人证(如为残疾人),以及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3.学生所在学校的证明。
康复费
1.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整容费
1.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财产损失
1.车损评估单和财产损失清单;
2.维修发票;
3.评估公司出具的折旧评估报告;
4.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购买房产时。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表和程序: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往往有很多时限,这就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限。有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期限,相关部门不予处理,当事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一、扣留车辆的期限
《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毕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和鉴定的车辆,10天。
二。处理被扣留车辆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时,应当当场出具证明,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逾期不接受处理,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拍卖、拆除非法拼装、报废至报废标准,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和鉴定的时限
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事故现场勘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现场勘查结束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进行。
检查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向当事人提交检验鉴定结论副本。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鉴定。
复检、鉴定、评估申请限一次。复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四。制作事故证明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能当场调解损害赔偿纠纷。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勘验、检查后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扣押交通肇事逃逸者和车辆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复验、鉴定结果确认后五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找到交通事故逃逸者和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赔偿方书面申请后十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认定受害人无责任。并交付给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五.审查的时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习限一次。
六。事后报警的时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七。尸体处理时限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在尸体检验完毕后十日内通知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处理尸体。
(二)经核实无法确认尸体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辨认尸体的启事,报纸刊登后10日内仍无人认领的,由公安机关核准处理尸体。
八。残疾评估持续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处理结束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九。赔偿调解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解。并在八天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在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一)造成死亡的,从丧事约定时间结束之日起计算;
(2)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时开始计算;
(三)因伤致残的,从伤残鉴定之日起计算;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算。
十、处罚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处罚和连带处罚。驾驶证扣分累计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裁定之日起计算。暂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应当交回驾驶证。
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I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应当分别计算诉讼时效。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实际操作中,起诉一般从伤残评定之日起一年内计算。
十二。交通事故审判时限(一审)
人民法院一般以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会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十三。交通事故(二审)审理时限
对判决的上诉,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十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两年;法律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一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执行期限:诉讼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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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心无恙
2022-03-11 13:24:19 回复
日、10日(检验鉴定应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10日)5日(检验鉴定完毕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和鉴定的车辆,10天。二。
春梦太浓郁
2022-03-11 17:51:21 回复
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习限一次。六。事后报警的时限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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