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6 | 评论:1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危害管理活动的行为是职务犯罪的主要构成。职务犯罪的认定,要看其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职务犯罪一般都有侥幸心理,甚至是放任心态。这种行为是对管理职能的极大伤害,也会导致公信力的下降。
一、职务犯罪构成和认定有哪些具体内容?1。职务犯罪主体:我国法律规定了职务犯罪主体: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第三,人民团体中的工人;四是受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
2。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3。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行为的危害后果,一种心理和心理状态。
4。职务犯罪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第二,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二、职务犯罪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动机的伪装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思想斗争。年龄越大,权力越高,越少轻举妄动。他们不仅想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或占有公共财物,以满足自己非法的占有欲望,还希望不被他人发现,以维持目前地位的巩固。在这种思想动机下,他们竭力装扮自己,给自己的犯罪行为戴上面具。正是因为这种伪装,他们很容易麻痹一些领导和群众,让他们看不清自己的真面目。在“先进”、“立功”的面具下,在广大干部群众一时认不出来的伪装下,他们有恃无恐,胆大妄为,不断强化犯罪动机,肆无忌惮地实施职务犯罪。
2。战略中的“合法性”
他们试图利用空儿子法制不健全或政策不够稳定,打着合法的旗号,以合法身份进行违法活动,企图既实施职务犯罪又掩人耳目,达到不受法律追究的目的。因此,他们往往利用“领导批准”、“业务需要”、“搞活经济”、“招商引资”等合法形式,巧立名目,化公为私。
3。贪婪地占有
犯罪的想法一旦付诸行动,就很难挽回,尤其是职务犯罪。这种倾向决定了对金钱的欲望越强,胃口越大,个人私房钱逐渐迅速膨胀,这从一些经济案例中可以充分反映出来。一些工作人员在经济犯罪中表现出极大的贪欲,原有的法律震慑和心理压力会被侥幸心理所取代。
4。对社会腐蚀的危害性
工作人员在作案前后,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和金钱拉拢、腐蚀相关领导和内部人员,或利用小恩小惠拉拢相关人员,或用金钱收买他们成为“需要帮助的人”,或充当黑恶势力扩大势力的保护伞,或请客送礼,将相关领导拉到黑恶势力盘踞的地方,对腐败领导进行招待和消费。
综上所述,职务犯罪侵害了的管理职能,公职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各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甚至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导致人们对政策和管理失去信心,导致管理混乱。这种犯罪也有一定的隐蔽性,需要及时查处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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