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5 | 评论:1
现在有些人会冒充律师。昨天接到一个咨询电话,对方说自己因为买比特币被骗了5万元,然后在网上找了一个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位“律师”说,她要花2万元找人攻击网站,黑掉它的系统,然后把钱拿回来。然后她又陆续给了2万,然后“律师”说这2万现在被冻结了,不能提了。我问:“那真的是律师吗?”对方说可以。我说,你去过律所吗?她说她去过那里,我签了合同。我说那是官方地址?里面有律师事务所的标志吗?有多少人?是临时租用场地吗?她说我不知道。
我说,这是诈骗案,正规的律师不会跟你讲什么网络技术,因为他/她只会建议你赶紧整理材料,写文书,报案。而且我们是律师,不是技术人员,主要是指法律,甚至不会建议去黑网站。这本身就是违法的,你肯定遇到了骗子。她说:“我也有同感。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说只能报警。
我在实践中发现,每当一个人想通过非法手段尽快达到目的的时候,他/她就很容易掉入陷阱,因为他/她自己的底线会被拉低,然后他/她自然不会拒绝那些底线更低的人,而那些底线更低的人有相当一部分并不是真的在做事,所以遇到骗子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当然,从律师的角度来说,我们当然不希望客户受到伤害。这种情况需要引起注意,否则不仅部分人会上当受骗,律师的形象和正常执业也会受到影响。
我觉得各地律协可以考虑整理一下每个律所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每个律师的执业律所和联系电话等。,并在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方便客户查询。但律师事务所无论何时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都应及时通知律师协会进行信息变更,律师也是如此。当然,如果有些律师不愿意公开自己的个人手机号码或者办公手机号码,也可以用律所的联系电话作为自己的联系电话。另外,因为现在大部分人都用微信,如果有律师愿意公开自己的微信号,也可以公开,但没必要公开。
对于律师来说,公开自己的部分职业信息和个人信息,可以让当事人更容易找到自己,也可以避免一些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尽可能降低被冒名顶替的可能性。但恰恰相反,部分个人信息的披露可能会带来隐患,所以对于一些可以披露或者不可以披露的信息,律师应该选择是否披露以及以何种方式披露。
有人说,一些地方律协的网站已经把这些信息公开了,但人们普遍不愿意去查。在我看来,选择律师是非常重要和谨慎的。如果有一个非常便捷的渠道去查询律师的信息,而当事人又没有用,那么他/她最终可能会吃亏。当然,律师、律师事务所、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其他正规的官方法律服务机构也可以尽量告知群众,有这样一种查询律师的方式,提醒客户尽量通过正规渠道寻求律师的帮助,以免上当受骗。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雪鸢
2022-03-11 20:02:31 回复
提了。我问:“那真的是律师吗?”对方说可以。我说,你去过律所吗?她说她去过那里,我签了合同。我说那是官方地址?里面有律师事务所的标志吗?有多少人?是临时租用场地吗?她说我不知道。我说,这是诈骗案,正规的律师不会跟你讲什么网络技术,因为他/她只会建议你赶紧整理材
小家伙不乖
2022-03-11 10:54:40 回复
事务所无论何时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都应及时通知律师协会进行信息变更,律师也是如此。当然,如果有些律师不愿意公开自己的个人手机号码或者办公手机号码,也可以用律所的联系电话作为自己的联系电话。另外,因为现在大部分人都用微信,如果有律师愿意公开自己的微信号,也可以公开,但没必要公开。对于律师来说,公开自己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