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8 | 评论:2
来源:山寨帝国
出发地:法国-法兰西帝国
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注明“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所依据的事实是同一事实。民事部分可以单独仲裁吗?
作者|李殊唐青林慧远
北京听云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
商事仲裁是终局的,但仲裁胜诉后,并不代表胜诉结果已成定局,仍有被司法审查程序推翻的可能。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争议也越来越复杂。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和研究积累,特别是在总结大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听云律师事务所商事仲裁团队全面梳理了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数千起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裁判意见,对实践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形成稿件(即将出版),并陆续通过微信官方账号“法律帝国”推送100余篇稿件和文章,以飨读者。
阅读技巧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P2P等融资活动中,涉嫌诈骗、合同诈骗、票据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由此产生了大量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仲裁机构是否有权仲裁刑事案件?本文分享一个案例,分析这个问题,供读者参考。
裁判要旨
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与刑事案件所依据的事实属于同一事实的,该纠纷属于刑事案件,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撤销。
案情简介
1.2014年7月18日,孙明信与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其中孙明信向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000万元,福建XX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上海X航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福建XX有限公司、上海XX酒店有限公司、姜X、姜X、福建集团有限公司X事业部分公司分别提供借款。
2.后因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孙明信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还款。
3.2015年6月13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向仲裁委发来《函》,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或通过其子公司长期口碑等方式,,向不特定社会对象吸收巨额资金。2015年6月12日,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调查。根据《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仲裁裁决,并将相关材料移送阜宁县公安局共同处理。
4.此后,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多次致函深圳仲裁委。深圳仲裁委仍作出了[2015]深仲裁第2475号仲裁裁决书。
5.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深圳中院支持其申请,裁定撤销深圳仲裁委[2015]深仲裁字第2475号仲裁裁决。
裁判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因此,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虽然从民事角度来看,本案是孙明信与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纠纷,但其背后其实是福建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孙明信与福建集团之间的借款是福建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之一。也就是说,本案中孙明信与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事实,被福建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所掩盖。即涉案贷款与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同一事实,该纠纷属于刑事案件,仲裁机构无权仲裁。因此,在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2015]深圳仲裁委员会第2475号仲裁裁决时,深圳中院支持了其申请。
实践经验总结
北京市听云律师事务所唐庆林律师和李殊律师的专业团队处理和分析了本文涉及的大量法律问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办理了大量案件,总结了办案经验,出版了《听云法律实务》丛书,从中摘录了本文。本部门的作者均为北京听云律师事务所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本系的选题和写作风格主要以实际案例分析为主,试图从实际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找到最直接的解决方法。
1.关于如何审理民事、刑事案件,根据2014年颁布实施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发〔2019〕254号)第一百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以及2019年1月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案人数众多,当事人分布广泛,标的额特别巨大,影响范围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受理被害人以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为被告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并将有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正在审理该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被害人民事权利的保护应当通过刑事追诉和赔偿的方式解决。
2.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所依据的事实是同一事实的,应当在刑事诉讼中解决被害人民事权利的保护问题,当事人不得另行提起民事赔偿。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机构就同一事实作出仲裁裁决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
(中国不是判例法,本文引用和分析的判例法不是指导性案例,对类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没有约束力。同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件的细节差异很大,一定不能直接引用本文的判决意见。北京听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不同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了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的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角度。不代表北京市听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同和支持本案的判决意见,也不代表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引用或参照这些判决规则。)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争议不得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和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定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
(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发现该裁定违反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
129。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民商事案件的程序处理 涉嫌集资诈骗2014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2019年1月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利益相关者型经济犯罪涉及人数多、当事人分布广、目标金额特别巨大、影响范围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受理被害人以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为被告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并将有关材料移送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正在审理该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被害人民事权利的保护应当通过刑事追诉和赔偿的方式解决。
侦查机关未及时立案的,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将案件情况报党委政法委协调。除上述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外,要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民商事审判、地方保护和影响营商环境。
法院判决
以下是法院在裁决的“我们的想法”部分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至于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张除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所有仲裁被申请人均未收到仲裁通知书等材料。首先,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收到了仲裁庭向其发送的材料,其无权主张未收到仲裁通知的其他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程序违法。其次,在仲裁案件中,8名被申请人均委托代理人出席仲裁庭审并发表意见,无证据表明其对仲裁程序提出异议。因此,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富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张本案所涉仲裁案的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根据该条规定,仲裁机构无权受理刑事案件。根据江苏省阜宁县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充分证明该仲裁纠纷所涉借款为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犯罪事实所涵盖, 涉案借款与福建集团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属于同一事实,该纠纷属于刑事案件,仲裁机构无权仲裁,涉案仲裁裁决应予撤销。 撤销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仲裁裁决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福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其他申请理由本院不予审查。
案例来源
孙明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特347号】
延伸阅读
1
除刑事案件外,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对此类争议进行仲裁。
案件:[/s2/]河南省泌阳县国有板桥林场、泌阳县铜山乡六合村委会泰山河组、泌阳县铜山乡六合村委会李郭庄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第1号豫17民特】
驻马店中院经审理认为,泰山河集团、李果庄集团申请仲裁的请求是,板桥林场利用其班号为25班第15至19班的林场的权益申报公益林补偿权,要求板桥林场返还其自2006年起已查封的公益林补偿金额153088元及利息,并向其返还公益林指标。本申请书内容实质上是不同意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省级公益林界定书中确认的总面积为657.5公顷的省级公益林的划分和界定面积、涉案公益林补偿权利主体资格的审批和补偿的支付,其类号为25,类号为1-19。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二章区划界定和调整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八条和《泌阳县省级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方案》的程序,省级公益林的申报、区划界定、所涉及的公益林补偿权主体资格的审批和补偿款的支付均为政府相关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本案争议属于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无权对本案争议进行仲裁。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