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1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了9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件,包括驾驶人不戴安全帽、不按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行驶、逆向行驶等。相关违法者已受到处罚。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见↓
2021年9月3日17时43分,宝山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王某的两项违法行为,即“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和“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处罚60元。
2021年9月4日8时29分,徐汇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罚款30元、50元,共计80元。
2021年9月3日17时12分,松江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崔某某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
2021年9月2日16时38分,宝山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韩某在浔川公路路口、罗月公路附近实施的“不按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场罚款50元。
2021年9月3日8时29分,徐汇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杨某某在漕溪北路普惠堂路附近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
2021年9月2日7时43分,徐汇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紫某某在漕溪北路与南丹东路交叉口附近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
2021年9月5日7时11分,常宁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韩在法华镇路定西路附近实施的“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
2021年9月4日17时43分,闵行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林某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
2021年9月5日7时27分,普陀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高某在武宁路、大渡河路附近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
资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来源:上海发布
本文标签: 咨询交通违法问题打什么电话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苏渝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美少年之恋
2022-03-11 13:03:35 回复
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场罚款50元。2021年9月3日8时29分,徐汇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杨某某在漕溪北路普惠堂路附近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2021年9
热情的邻居
2022-03-11 16:52:02 回复
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交通违法行为罚款30元。2021年9月2日16时38分,宝山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韩某在浔川公路路口、罗月公路附近实施的“不按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
亲热
2022-03-11 12:22:53 回复
。2021年9月4日8时29分,徐汇公安民警对违法当事人王某某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帽”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罚款30元、50元,共计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