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2 | 评论:2
作者:徐艳茹,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助理检察官
为提高毒品起诉书制作质量,更好地履行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扬州市2020年以来办理的各类犯罪毒品起诉书随机抽查显示,起诉书制作存在诸多常见的不规范之处,需要引起重视并尽快完善。
一、评估发现的问题
(一)被告的基本情况
1.户籍所在地不规范。如被告人马某某走私毒品案,表示为(住所地:),被告人胡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表示为(住所地:)。正确的表达应该是不带冒号的“住所”。
2.职业身份缺失。如在被告人李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未表示被告人的职业身份。虽然在毒品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的职业身份对定罪量刑的影响不大,但要按照制作起诉书的规范来陈述。
3.犯罪记录不规范。如被告人乔某某容留他人吸毒、谭某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按时间顺序混在一起,这也是最常见的错误。按照规范要求,前科的表述应该是“先行政处罚,后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只能就定罪量刑进行表述,不一一列举。
4.数字使用不规范。如被告人谈及容留他人吸毒案中,罚金的表述为“罚款500元”,罚金的表述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阿拉伯数字夹杂小写汉字。正确的做法是在金钱的表述上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刑期和行政处罚期限的表述上使用中文小写数字。
(2)诉讼的一部分
主要表现为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理由不规范。如在被告人余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表述为“期间因案件需要,将审查起诉期限于某日延长十五日,由某日起至某日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应当表述为“因案情重大、复杂”,而不是“因案情需要”。
(3)证据部分
部分证据问题比较琐碎,类型很多。如在被告人陈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中,第一证据表述为“物证,即被铲除的罂粟照片”,但物证照片不能等同于物证。再如,在被告人董某某贩毒案中,第一证据表述为“高邮市公安局查获的甲基苯丙胺等物证、书证,人口基本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等。”此处物证与书证的结合也不规范。再如,在被告人赵贩卖毒品案中,第五条证据表述为“辨认笔录等”,但没有指明抄本的制作者。再如,在被告人刘贩毒案中,第三种表述是“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但“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只是证据类型,“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证据名称。
(4)事实部分
1.药品名称表述不规范。常见的错报有:甲基苯丙胺(冰毒)、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甲基苯丙胺、毒品甲基苯丙胺等。规格在第一次出现时应表示为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在第二次出现时应表示为甲基苯丙胺。
2.犯罪事实多的,不做总结,或者总结不准确。比如,存在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或者贩卖毒品的情形,不采用“总-分”的叙事结构,或者笼统地只将一般部分表述为“多次”,而不具体说明“多次”是多少次。还有的虽然总结了,但还是反复注明了地点、作案方式等。,而失去了归纳的意义。
3.在事实表达中使用法律评价语言。如在被告人马某某走私毒品案中,起诉书称“对方从加拿大多伦多通过国际物流送货方式将大麻走私入境”。其中“走私”是法律评价的语言,不应该出现在事实表述中。
4.有明显的说脏话。如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案,起诉书中称“李某某在高邮携带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净重473.5克”,应指查获的包裹净重473.5克,但主语未作翻译,会导致被告人李某某净重473.5克的荒谬理解。
5.这些句子太长太口语化了。一般来说,事实要简洁有力,少用长句。每句话超过一行半就考虑断句,超过八行就考虑分段。如果超过半页还是没有分段,你就要考虑在段落中划分层次了。但是,很多贩毒案件的起诉书使用了大量的长句和段落,可读性不强。如在被告人胡某某等人贩卖毒品一案中,起诉书中写明“余某与被告人胡某某直接交谈说明各自赚自己的钱”“后余某要求被告人徐某送给其一条金叶烟作为好处费”。这些陈述直接用被告人的供述作为起诉书的语言,过于口语化,不符合起诉书的书面语规范。
6.量刑事实的表述过于笼统。如被告人吴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吴某在吸毒被拘留期间,主动交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但起诉书中称“被告人吴某于2019年12月31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过于笼统,会让人怀疑他是如何到案的。
7.非法收入的遗漏或模糊表述。在贩毒案件中,应当明确被告人违法所得的数额,以便追缴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但很多案件都忽略了这一点。例如,在被告人董某某贩毒案中,起诉书中“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的表述就是一种模糊的表述。
(5)其他
1.在法律引用中。有些起诉书,在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时,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因此过于重复。认罪认罚的情况应简明表述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而不认罪认罚的情况仅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2.在附件的表述中。有的用“附”,有的用“附”,应统一为“附”。更有甚者,在列举案件材料和证据时,没有具体的书号。还有,标点也不对。分号应该用在订单之间,而不是句号之间。
二。对下一个规范的建议
首先,明确起诉书的功能和定位。起诉书是检察机关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依据,也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的挡箭牌。起诉书和判决书不同,判决书重在“说理”。起诉书的核心应该是记叙文,要把“事情”说清楚。既然是“讲故事”,就要具备“七个一”的要素,完成故事情节,杜绝“一句控诉”。
第二,起诉书的写法要准确、细致、有层次。“准确”是指认定的事实要有证据支持,符合实际情况;“细腻”就是要体现必要的细节。“鸡毛蒜皮”、“泄愤”之类的泛泛之词要少用。更高的要求是从“指示”、“指示”、“同意”、“批准”等同义词中选择最适合案例的一个。“清晰”是指适当划分一定的层次,有效地组织和安排复杂的事实,使受众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三是把起诉书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起诉书的细化是案件证据分析的细化,即证据矛盾调查和非法证据审查的细化。通过起诉书的细化,可以发挥审前过滤的功能,从而控制审查起诉。在庭审过程中,经得起推敲和质疑的指控网络,能够以更清晰、更流畅、更有力的形式呈现在法庭和公众面前,从而更好地展现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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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羡秋
2022-03-11 14:45:12 回复
细节。“鸡毛蒜皮”、“泄愤”之类的泛泛之词要少用。更高的要求是从“指示”、“指示”、“同意”、“批准”等同义词中选择最适合案例的一个。“清晰”是指适当划分一定的层次,有效地组织和安排复杂的事实,使受众更容易接受和理解。三是把起诉书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起诉书的细化是案件证据分析的细化,即证据矛
人无恙
2022-03-11 11:01:47 回复
,起诉书中称“李某某在高邮携带装有甲基苯丙胺的包裹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净重473.5克”,应指查获的包裹净重473.5克,但主语未作翻译,会导致被告人李某某净重473.5克的荒谬理解。5.这些句子太长太口语化了。一般来说,事实要简洁有力,少用长句。每句话超过一行半就考虑断句,超过八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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