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9 | 评论:3
作者:湖北尊尔光律师事务所李毓芳
律师礼仪是律师法律服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功能,但在我国律师理论界和实务界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律师这一职业作为法律工作者的组成部分,基于其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必然要求律师行业形成一套相对统一的职业礼仪规范来约束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
简介:律师作为一种服务型职业,既有职业的共性,又有其独特的个性。首先,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和其他服务行业一样,需要与人沟通。所以,所有的社交礼仪或者服务行业所必须的礼仪,同样适用于律师。其次,律师不同于其他服务者,其提供的商品是法律服务,需要接触法官、检察官,需要坐在庄严的法庭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这就决定了律师行业需要有一套明文规定或确立的法律职业礼仪,以匹配法律职业的神圣性、严肃性和专业性。鉴于一方面职业礼仪的共性,在此不再赘述。本文将围绕律师行业的特殊礼仪要求,试图做出全面的阐述。
一、法庭礼仪
准时到达法庭
作为律师,准时出庭是最基本的要求,这不仅体现了律师对代理案件的重视和对当事人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法庭和法官的尊重。想象一下,当法庭的所有成员都坐下来等待你的律师时,法官会有什么感觉,等待的当事人会有多么焦虑。最好的状态是能在开庭前10 ~ 15分钟到达法庭。一方面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整理一下法庭辩论等环节需要的文件,最后整理一下思路,收拾一下自己仓促的心情,从心理上适应法庭环境。当然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一种对各方的尊重。如果你代理的是民事案件,也可以在开庭前和当事人进行简单的沟通,给他们心理安慰。但如果因为客观原因迟到,必须在入座后向审判长说明原因,并向法庭成员诚恳道歉。
(二)坐姿
法庭就座时,用善意的眼神和表情问候刑事案件的对方及其律师或检察官。落座后低头看文件一言不发或一脸傲慢都不是明智的选择。鉴于原告、被告、辩护人、公诉人的座位位于法庭的两侧,相互面对,旁听席上的人可以看到律师坐在法官席上的坐姿,所以律师的坐姿也很重要。整个庭审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坐姿,不要轻易动摇,适当放松。要避免抖腿、伸腿等不雅动作,因为这些小动作评委可能看不到,但群众对此是清楚的。我见过一些年轻的律师在法庭辩论时不断变换双腿的位置,身体始终处于摇摆状态,给人的直观感觉是律师极度缺乏安全感,对自己代理的案件没有把握,缺乏经验。可见,由于这种礼仪的缺失,律师的形象大打折扣。
(三)表达方式和方式
律师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表情和举止。有时候一个微笑的表情或者眼神可能会影响评委对你的印象或者态度。
第一,律师的表达要冷静自信。傲慢和胆怯是律师在法庭上的大忌。前者会给法官一种厌恶的感觉,对对方释放一种敌对的信号,后者则说明自己不够自信,姿态上已经输了一半。
第二,律师要尊重别人的发言,耐心倾听对方。一方面,不要在对方说话的时候和对方交头接耳或者用飘忽不定的眼神东张西望,这样会让说话人觉得你不重视甚至不尊重。另一方面,不要盲目低头做笔记或者自己看资料。你要善于通过对方的表情捕捉细节和重点,通过对方说话时的神态揣摩对方的心理,利用好对方说话的时间,与当事人进行眼神交流。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全神贯注,目不斜视,有尊严地倾听,这不仅是职业礼仪的要求,也是职业能力的体现。
第三,要善于用眼,事半功倍。比如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在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后,要点头示意,并与被告人进行眼神交流,给他一种心理安慰。如上所述,落座后给对方一个眼神,释放友好信号,表示对对手的尊重;说话的时候要注意审判席。你不应该只盯着你面前的手稿。你应该时不时地抬起头,和审判席上的人有眼神交流。你要用眼神加强语气和感染力,加深评委对演讲内容的印象。在辩论过程中,尤其是公诉案件中,律师要直视公诉人,并不时环视法官。同时要注意避免与对方律师长时间的眼神接触,这会给对方一种挑衅的感觉,这是不明智的。
交谈
谈吐是指说话的内容,包括说话的方式、姿势、表情、语速、语气等等。我认为律师在法庭上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说话的音量要合适。声音大不是修养。如果两个律师都扯着嗓子说话,庄严的法庭看起来会像个菜市场。我们要明白,律师的工作重点不是说服对方律师,而是通过文字和证据的呈现,让法官倾向于认同自己的观点。所以和对方律师的声音对比是没有意义的,会给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第二,语速适当。年轻的律师往往有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说话一气呵成,保持较快的速度,会给人一种自信和胜利的感觉,在气势上也能压倒对方。但实际上,这不仅不利于法官对内容的理解,也不利于审判效果,更何况是身经百战的胆小律师。所以,如果把握一定的语速,有节奏地说话,就可以在恰当的时候突出重点,适当放慢情绪陈述的速度,通过语速的变化达到打动评委情绪的效果。
三、善于运用手势增强语言的感染力,但手势要适度,切忌过度。有些律师按照稿子念,头也不抬,一动也不动,极其死板,会大大降低律师的整体形象,而在演讲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手势会改善这种情况。
第四,律师要和平表达,用词要规范、礼貌、优雅。永远记住,作为律师,他不仅是当事人的代表,也是法律的代言人。他的言语和行为应该礼貌而谦逊,在表达中避免任何攻击性的语言。
我特别欣赏一位律师的总结:“口无遮拦不适合法庭辩论;咄咄逼人,有失律师风度;冷嘲热讽让人觉得轻浮;律师在法庭上要风度翩翩,胆大包天,目空一切,趾高气扬;他们应该始终保持礼貌的学术气质;他们要恰到好处,刚柔并济,语言和肢体融为一体。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有平静愉悦的声音,把握阴阳起伏的节奏,收放自如的肢体语言,以及恰到好处的情绪控制,克制又展露锋芒。”
(五)言语的常态
第一,如何申请演讲,如何说演讲结束,这是很多律师在网上讨论的一个焦点。的确如律师们所说,在说话的标准上,律师的做法并不统一,非常随意,有的以“我说两句”开头,有的以“咳咳”开头,有的开门见山,没有前缀。在这个问题上,律师普遍建议发言应该以更专业、规范、礼貌的方式开始,类似于“审判长、法官、我”在这个问题上,我想谈谈我的代理意见(或辩护意见)”之类的。这样一种礼仪规范,一方面可以体现对合议庭的尊重,另一方面当然也体现了律师自身的素养,显示了律师团队的精神;质证环节需要提问时,向合议庭请示,经允许后发言。这样可以让整个法庭秩序井然,同时让法官感受到自己在整个法庭中的地位,这也是律师的一项好技能。在你发言结束时,你要主动提醒法庭,类似于“我第一次发言结束了”,尽量不要让法官问“原告(被告)律师发言结束了吗?"
第二,注意称谓的准确和灵活运用,避免犯低级错误。比如合议庭只有一个法官坐在高位,就不能再在发言中硬性念“尊敬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比如合议庭有一个法官在坐,说他是审判长就不合适。这就说明了提前出庭的重要性,适应环境,稍微调整一下发言内容,都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完成。
第三,辩论环节,在对方律师发言的过程中,不能随意打断。很多人受港剧影响,认为中国的律师可以站出来喊“不!”就像英美法系的律师,一旦听到其他律师的不当言论或者诱导证人提问。这在内地法院其实是不允许的,因为香港延续英美法系,采用当事人对抗制,法官处于消极地位,而内地采用法官主导模式,任何一方当事人要在规定的程序之外发言,都必须获得合议庭的许可。
第四,注意演讲的时机,做到语言简洁,切中要害。在法庭辩论环节,要特别注意仪态。不打断对方说话很重要,给对方说话的时间也很重要。
第五,询问证人或被告人时,注意语气,避免过于激烈尖锐的言辞。当然,目前中国法院有一个很大的现象就是证人不出庭作证,往往用书面证人证言代替出庭作证,这使得律师失去了出庭质证的可能。
第六,使用普通话很重要。笔者发现有大量的地方方言在使用。当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是当事人或被告人使用,法官、检察官、律师普遍使用普通话。在律师与委托人接触的过程中,按照委托人的语言习惯进行工作可能会更好,但在法庭上必须以普通话的使用为前提。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笔者认为有必要根据地区发展程度进行适时调整。同时,律师在法庭上要尽量避免一些非法律专业人士的俗语,即避免使用白话,尽量使用法语。
(六)个人物品
第一,文件之类的要整齐的放在桌子上,随意的散落会给人一种杂乱无章的感觉,会让人对律师的信心有些打折扣。另一方面,文件要摆放整齐,带着律师自信的表情,这样当事人会特别放松。
第二,庭审时手机静音或关机是基本礼仪,也是对法庭及其成员的基本尊重。在法庭上接电话是禁忌。
二。会见当事人的礼仪
律师需要打交道的委托人,有的是法庭上的同行,有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如法官、检察官、公证员等。最重要的是当事人。业内有句话形容律师,“人和人说话,都是废话。”也就是说律师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委托人,因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是超一流的。如何与复杂的委托人打交道,处理好他们的关系,赢得委托人的信任,配合他们赢得最终的成功判决,是每个立志成为优秀律师的人都要克服的难题。其中,一个好的律师的职业礼仪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客户接待场所的选择
从尊重委托人隐私的角度出发,接待场所尽量安排在律师办公室、律师事务所接待室等场所,避免在律师事务所公共接待区与委托人交流案件内容。选择律所以外的场所,应选择环境幽雅、消费水平适中的休闲或商务场所。
(二)平等原则
在会见客户时,也应表现出对司法人员的礼仪。不要自以为是,不要事事傲慢,没有眼光空,更不要以貌取人。要明白,对于律师来说,只有委托人才能有案源,只有委托人才能有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说,委托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因此,应该以平等和善待他人的原则对待各方。很多律所在培养年轻律师时都提到这样的“五不”:一是不问收入;第二,不要问年龄。即将退休的人不问工作女孩的年龄。第三,不要问婚姻家庭,因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第四,不要问健康问题,商务人士不谈健康;第五,不问经历,英雄不问出处。
(三)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律师来说,最重要的专业技能之一就是能够从当事人的长篇叙述中抓住核心、关键、有影响的点,所以第一点就是能够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不轻易打断。可能当事人表达能力有限,用词单一,会不断重复已经描述过的内容。这时,律师不应表现出不耐烦的表情,而应巧妙地引导当事人继续进行陈述。优秀的律师不仅能力超群,更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要表现出对人员的包容。
(四)适度原则
我们说在人际交往中要自尊但不自负;诚实但不粗鲁;相信人却不信任人;谦虚而不生硬;要世故谨慎,但不要世故。律师在与委托人打交道时,尤其要把握好一个“度”。哈佛大学法学教授、优秀辩护律师艾伦德·沙威茨说,“当事人不是你的朋友。”对于委托人,律师在社交场合要表现出基本的礼仪,同时要遵守律师行业要求的特殊礼仪规范。除此之外,不需要有更多的礼仪来迎合客户,就像德肖维茨教授的另一个建议,“朋友为朋友做的事,不应该由律师为客户做”。
三。与他人交往的礼仪
最后,简单描述一下律师和其他人员的礼仪,比如法院和检察院的书记员,以及他们的同行。
(1)与店员打交道的礼仪
记得有一次,我正好在打印室帮忙,一个女律师进来,第一句话就是“帮我抄一下”。这样一个没头没尾,没有称呼也没有敬语的命令,让在场的店员很不满意,她当然没有上前帮忙,女律师只好有点尴尬的自己动手了。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在社交场合,平等互利的原则显然是深入人心的。如果你送礼物给对方,对方也会相应地回赠你。反过来,回应你无礼的最好方式自然是冷漠。所以律师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对法院、检察院的书记员要表现出应有的礼貌和尊重。礼仪和修养不应该因为对方身份的不同而减弱。
(二)与同伴交往时的礼仪
需要强调的是,律师之间的相互尊重是律师职业道德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尊重对手是一种高尚的情操,也是一个人涵养的体现。如果律师冷嘲热讽、谩骂,不仅会让外人发笑,更重要的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会在律师的激化下不断升级,最后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们要尊重每一个对手,把他们当成对手,同时也要欣赏对手的优点,这样才是一个讲礼仪的律师应有的气度。
四。结论
中国作为一个礼仪古国,礼仪已经成为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用前辈张思之的话说就是“优秀的律师应该具有哲学家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和政治家的立场:四者统一于科学使命、职业良知和社会正义之中。”显然,律师的职业礼仪对律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讲究礼仪的律师,不仅能轻松赢得他人的尊重,营造和谐的法庭氛围,还能无形中增加胜诉的概率。
诚然,由于起步较晚,中国的律师礼仪制度与西方发达仍有差距。但是,随着法制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律师的素质较以往有了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重视律师礼仪,并逐渐将其运用到执业过程中。
践行律师礼仪很重要的一点是,每个律师首先要树立一种重视职业礼仪的心态,时刻有一种礼仪意识,想到“律师是当事人的一张脸”这句话,认为自己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是所在的律所和所代理案件的当事人。只有大规模的建立这种心态,律师的职业礼仪才能吹遍整个律师行业。
【版权声明】本文由法律之家出品。转载时,请在文章开头加粗放大字体,注明来自“法律之家”微信公众号。我公司将保留对任何违反和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准格尔旗司法局通过微信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各项改革成果和研究成果,交流新理念、新做法、新经验,共同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资料来源:法律之家
编辑:高磊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山村傻根
2022-03-11 07:39:25 回复
她当然没有上前帮忙,女律师只好有点尴尬的自己动手了。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在社交场合,平等互利的原则显然是深入人心的。如果你送礼物给对方,对方也会相应地回赠你。反过来,回应你无礼的最好方式自然是冷漠。所以律师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
夜晚归客
2022-03-11 11:04:52 回复
律师与委托人接触的过程中,按照委托人的语言习惯进行工作可能会更好,但在法庭上必须以普通话的使用为前提。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笔者认为有必要根据地区发展程度进行适时调整。同时,律师在法庭上要尽量避免一些非法律专业人士的俗语,即避免
神明替我护你
2022-03-11 12:08:47 回复
处,刚柔并济,语言和肢体融为一体。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有平静愉悦的声音,把握阴阳起伏的节奏,收放自如的肢体语言,以及恰到好处的情绪控制,克制又展露锋芒。”(五)言语的常态第一,如何申请演讲,如何说演讲结束,这是很多律师在网上讨论的一个焦点。的确如律师们所说,在说话的标准上,律师的做法并不统一,非
少小离家老大回
2022-03-11 12:20:40 回复
许可。第四,注意演讲的时机,做到语言简洁,切中要害。在法庭辩论环节,要特别注意仪态。不打断对方说话很重要,给对方说话的时间也很重要。第五,询问证人或被告人时,注
本文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