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6 | 评论:3
在我国,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对被告原则。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在住所地,那么你就要去被告经常居住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到起诉时为止连续居住一年至一年的地方,公民住院的地方除外)的法院起诉离婚。
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被告对原告原则。
①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有“涉外”因素,以下规定适用于离婚:
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以离婚诉讼必须由结婚地法院管辖为由,不被定居国法院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结婚地或者一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被居住国法院受理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居住地或者在中国境内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根据《民事诉讼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理和出售。外方在住所地国法院提起诉讼,境内方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被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④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身在国外但未定居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⑤对于依据《民事诉讼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在境外定居,仅就境内财产制度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财产院管辖。[/s2/]
本文标签: 起诉离婚需要在什么地方起诉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小白测评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