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1 | 评论:1
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如不忠、重婚等,提出离婚以结束两人的婚姻关系,无过错方不同意,认为离婚后就会分居。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坚持拒绝离婚,肯定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各种影响。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1。如果无辜一方不离婚呢
只有过错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二。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并已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但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如果无过错方拒绝离婚,无过错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离婚,但不建议无过错方坚持拒绝离婚,尤其是对方执意离婚的情况下。
婚姻中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家庭成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婚姻最终离婚时,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经典案例:
孙谋和刘谋(女)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了两个女儿。2011年3月,刘某以与孙某感情不和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刘某称,由于自己没有给孙家生儿子,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孙某一直对刘某有怨言,有时甚至辱骂刘某无能。刘也感到无奈。长期被压抑的情感,让刘在遇到同村未婚村民张的照顾后,陷入畸形的情感。后来,刘和张于2009年8月决定外出生活。但在审理过程中,孙突然出示了一份2010年刘某医院流产的证明,证明刘某有外遇,故向刘某主张损害赔偿。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分析: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家庭成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婚姻最终离婚时,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其次,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时必须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不主张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赔偿诉讼;
3.无过错方一审未主张损害赔偿,二审主张损害赔偿的,由法院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最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1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被告仅提供了一份原告的流产证明,证明原告在夫妻未共同生活期间流产,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事实。故不能支持被告的损害赔偿请求。
本文标签: 为什么女方想离婚还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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