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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原告:女,住湖南省衡阳市。被告:男,住湖南省衡阳市。女方与男方离婚纠纷案件,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女子及其诉讼代理人和该男子都出席了法庭诉讼。这个案子已经结了。向妇女法院提交诉

原告:女,住湖南省衡阳市。

被告:男,住湖南省衡阳市。

女方与男方离婚纠纷案件,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该女子及其诉讼代理人和该男子都出席了法庭诉讼。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向妇女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1.判决女方与男方离婚;2.婚生女儿1由女方抚养,婚生女儿2由男方抚养,抚养费自理;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判这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该妇女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2010年2月,原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很快同居,期间生下两个女儿。2015年3月2日,双方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前,被告与原方缺乏了解,轻率结合。婚后男方大男子主义、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脾气暴躁,经常对女方及其家人进行威胁恐吓,对女方责骂不打不骂,在经济上对女方进行控制,让她感到压抑和恐惧,让她对这段婚姻越来越不抱希望。2020年3月双方正式分居。

同年5月,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判不离婚。

一年多来,原、被告夫妻关系丝毫未改善,双方仍保持分居状态,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故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按要求作出判决。

那人争辩道:

女方要离婚,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二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二、赔偿男方青春费2万元。

法院审理及判决

经审理发现:

2010年2月,女方和男方经人介绍认识,坠入爱河。不久后,他们住在了一起。他们于2011年6月生下大女儿,2012年9月生下二女儿。2015年3月,双方在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夫妻因生活琐事不时吵架、打骂,感情不和谐。2020年3月,女方到广东省中山市打工,开始与男方分居。同年5月,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6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裁定原、被告不准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拿多少钱(女方第2次起诉离婚,男方:你付清抚养费,还要赔偿我青春费2万元)

之后原、被告夫妻关系并没有改善。女方继续在广东省中山市工作,夫妻继续分居,互无联系。2021年6月,女方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事实,有女方提供的法院民事判决书、广东省中山XXX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根据原、被告当庭的申诉、申辩和陈述,经法庭质证、核实后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

我是因为爱上那个男的原因,经人介绍后不久就开始和他同居,感情基础一般。

同居期间及婚后,双方关系尚可。之后由于男方的态度和脾气,夫妻关系渐渐淡了。

2020年3月,女方独自外出广东打工,同年5月,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女方于2021年6月以夫妻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79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2020年6月18日女方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书,2021年6月7日女方再次起诉离婚,时隔不到一年,故其请求离婚的法定条件尚未完全达到。

同时,法院从家庭稳定和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再给男方一次维护家庭完整的机会,同时也给了女方一次机会。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不要让女方和男方离婚。

本案200元受理费按100元的一半收取,由女方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情感解读

在本案中,法院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79条。

内容如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在双方的情况下,女方因为官司分居不到一年,法院想给他们一个机会,所以决定不离婚。

在这里,男方离婚的理由也很突兀。“赔偿男方青春成本2万元。”

遇到这样的婚姻你该怎么办?

本文标签: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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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流年风月

    流年风月

    2022-03-11 06:31:51    回复

    方抚养,抚养费自理;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判这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该妇女陈述的事实和理由:2010年2月,原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很快同居,期间生下两个女儿。2015年3月2日,双方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被告与原方缺乏了解,轻率结合。婚后

  • 屈航保雨

    屈航保雨

    2022-03-11 05:41:26    回复

    开眼界了

  • 单于霞友启

    单于霞友启

    2022-03-11 05:41:26    回复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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