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5 | 评论:1
“诉讼”通常始于向法院递交诉状。这种被称为“纸质形式”的法律文件,被一些人认为非常简单,甚至一些专业人士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本文的分析希望引起注意:说“论文”决定成败一点都不为过。
在南京师范大学教新执业律师
法律的适用是一个相互沟通的过程。在这里,“未处理的案件事实”必须作为陈述形成最终的案件事实,考虑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同时,适用规范的内容必须尽可能精确~卡尔·拉伦茨
德国法学家卡尔·拉伦茨在《法学方法论》中抽象地谈到了起诉状的写作方法,这是“法律方法”的理论层面。如果把方法看成是一种技能,那么这种技能必须以思维为核心。因此,分析法学家的这段话,足以深刻理解方法与思维的关系。“对面沟通”指的是信息交流。一方面是提起诉讼的原告要陈述的事实;另一方面,是需要法院和法官判断的事实。
取向体现在原告与法院、原告与被告、法院与被告(听取辩护)之间。因此,如何将交换的信息整合到投诉中当然需要选择。法学家认为“需要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有判断思维,提出的交换信息要有法律依据,并尽可能精确。
笔者曾在为实习生讲课等论述中说过“事实的对抗才是最有力的对抗”,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认定事实要以判断思维为先导,在法官面前形成最终事实。所以,法学家的前述这段话,内涵极其丰富。简单分析“案件事实”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受理、分析、整理、认定、命题、表达、证明、用法律受理。这是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的充分结合,是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精妙和充分体现。
比如拉伦茨说的“未处理的案件事实”,指的是原告向律师出示的事实材料。比如张三告诉律师,某天一只狗咬了张三,张三委托律师起诉狗的主人侵权赔偿。此时,律师能否接受这份材料,取决于张三是否如实陈述,假设他隐瞒了对狗的戏弄,自己有过错。那么,张三的诉讼必然是被动的,他的诉求可能得不到满足。因此,简单来说,接受案件事实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提及,对事件做出法律判断的法学家应当询问与法律规范判断相关的所有事项(这就是为什么律师要面对面交谈,仅凭电话咨询无法预测案件结果的任何表现)”。如果律师接受张三表达的案件事实,说明原告的诉求值得进一步分析研究,适用法律,可以为他找到具体的法律依据,提出权益最大化的诉讼请求。
拉伦茨说“大多数判断法律事件的法学家都以‘未经处理的案件事实’为出发点”。因此,案件的事实在这里被分层了:已经逝去的客观事件,以及必须整理的事实重述。也就是他所说的“作为事件和陈述的案件事实”。“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如何整理才能符合“相反沟通”的要求?事实的整理因人而异,方法可以多练,但思维决定了“整理”的好坏。因为整理涉及事实要素的选择、强化和论证。比如遗漏重要信息,可能误导观众,造成误判;添加无用信息可能会增加原告的举证责任;法律关系的错位可能导致案由的变化,影响诉讼请求的实现...因此,整理是一个困难的过程,以确定元素,关系和能力。事实的认定是“陈述的最终案件事实”和起诉状中写明的可以作为判决依据的事实。这里定案的事实是律师职业思维的结晶,而不是随意陈述事实,等待法官为律师整理事实。能否在法官面前形成最终事实,是律师代理工作成败的关键(以司法绝对公正为前提)。事实的表达、证明和与法律的牵连超出了这一页的能力(见作者以前的文章)。
文章之后,再给各位粉丝献上一个彩蛋:熟悉发审委工作机制,能打硬仗。因为民事诉讼法的二审制度+6个月内申请再审制度可以为胜诉创造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于2019年8月2日发布实施。除了七种情况应该提交审计委员会讨论外,笔者认为其他情况都可以提交审计委员会讨论。
按照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因各种原因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那么,1。专业(主审)法官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2.合议庭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当事人或者控辩双方的意见,列出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问题、专业(主审)法官会议的意见、类似案件和相关案件的检索以及合议庭拟处理的意见和理由。如有不同意见,应总结不同意见及理由。3.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和理由,除不能公开的以外,应当公开。
从对文书的解读可以看出,合议庭的书面报告是必要文书;事实、证据和当事人的意见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审判委员会的改革文件要求合议庭提交的报告要有“同类案件及相关案件的检索”,进而回忆起最高法院刘桂香专门委员会的发言“推翻一个旧规则或者确立一个新规则,需要提交审判长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充分讨论,并在文件中充分论证。”上述文件和讲话是否从一开始写诉状就给了我们明确的指导?《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205条赋予了原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的程序性权利,第200条以13项赋予了法院再审的义务。因此,“案件事实”贯穿于整个过程,是对案件事实的接受、整理、分析、加工、表达和证明...都是律师的看家功夫,不得不认真对待。事实的对抗才是最有力的对抗。
本文标签: 怎样聘请律师写刑事起诉状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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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老公
2022-03-11 06:12:05 回复
处理的案件事实’为出发点”。因此,案件的事实在这里被分层了:已经逝去的客观事件,以及必须整理的事实重述。也就是他所说的“作为事件和陈述的案件事实”。“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如何整理才能符合“相反沟通”的要求?事实的整理因人而异,方法可以多练,
跟爷撒个娇
2022-03-11 17:20:10 回复
主动提及,对事件做出法律判断的法学家应当询问与法律规范判断相关的所有事项(这就是为什么律师要面对面交谈,仅凭电话咨询无法预测案件结果的任何表现)”。如果律师接受张三表达的案件事实,说明原告的诉求值得进一步分析研究,适用法律,可以为他找到具体的法律依据,提出权益最大化
星星亮晶晶
2022-03-11 14:21:51 回复
得不到满足。因此,简单来说,接受案件事实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提及,对事件做出法律判断的法学家应当询问与法律规范判断相关的所有事项(这就是为什么律师要面对面交谈,仅凭电话咨询无法预测案件结果的任何表现)”。如果律师接受张三表达的案件事实,说
梦笑痴人
2022-03-11 17:01:59 回复
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审判委员会的改革文件要求合议庭提交的报告要有“同类案件及相关案件的检索”,进而回忆起最高法院刘桂香专门委员会的发言“推翻一个旧规则或者确立一个新规则,需要提
刺客信条
2022-03-11 11:23:13 回复
更值得注意的是,审判委员会的改革文件要求合议庭提交的报告要有“同类案件及相关案件的检索”,进而回忆起最高法院刘桂香专门委员会的发言“推翻一个旧规则或者确立一个新规则,需要提交审判长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充分讨论,并在文件中充分论证。”上述文件和讲话是否从一开始写诉状就给了我们明确的指导?《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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