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1 | 评论:2
再审程序是二审终审制度的补充程序,再审程序是对生效裁判可能出现的错误给予当事人的特别救济程序。虽然当事人有权处分二审的诉讼权利,但这种权利并不是无限的。实践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上诉权,法院是否决定再审,存在一定争议。
用户咨询:
一审案件生效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的,是否可以提出再审申请?
江苏聚豪律师事务所薛利平律师解答:
原则上,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者二审判决,当事人认为有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上诉权的,法院是否会判令再审,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即一审后当事人仍可申请再审不上诉,但无正当理由放弃上诉权是影响法院决定是否再审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最高法院出现了多起仅以不上诉为由拒绝审查或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薛力平律师分析:
在会议纪要中,最高法院表示:“二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当事人认为一审裁定错误的,应当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行使诉讼权利。再审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提起上诉的当事人,一般不应提供特别救济机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再审申请。受理后发现案件的,驳回再审申请。”最高法院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表述了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个判决的解释,在全国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同时也提供了一个实践结论。
但也有观点认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它不仅是赋予当事人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也是一种重要的纠错功能。有些错误必须被调查。这是正义应该坚守的原则和底线。而上诉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否上诉是当事人的诉权自由,不能因为不行使这种自由就剥夺另一项合法权利。
由于实践中存在争议,且最高法院的观点倾向于在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上诉权的情况下驳回或驳回申请,因此为了防范上述风险,当事人应充分发挥上诉权,在法定期限内积极上诉,否则可能导致再审申请被驳回。
薛利平律师:执业十余年的资深律师。我是一名律师,婚姻和家庭顾问,ATMR精神导师。本人在婚姻家庭事务领域深耕十余年,将心理学的知识融入到案例中,案件调解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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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部落
2022-03-11 13:4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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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雾山林
2022-03-11 08:28:22 回复
式表述了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个判决的解释,在全国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同时也提供了一个实践结论。但也有观点认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它不仅是赋予当事人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也是一种重要的纠错功能。有些错误必须被调查。
黎明微光
2022-03-11 07:52:39 回复
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薛力平律师分析:在会议纪要中,最高法院表示:“二审终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当事人认为一审裁定错误的,应当提起上诉,通过二审程序行使诉讼权利。再审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救济程序。对于无正当理由未提起上诉的当事人,一般不应提供特别救济机制。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再审申
小猪崽子
2022-03-11 15:23:51 回复
。它不仅是赋予当事人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也是一种重要的纠错功能。有些错误必须被调查。这是正义应该坚守的原则和底线。而上诉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否上诉是当事人的诉权自由,不能因为不行使这种自由就剥夺另一项合法权利。由于实践中存在争议,且最高法院的观点倾向于在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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