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文件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义务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完这段话,我们先来讨论一下索要赡养费这个话题。
理论与当前审判实践相结合。
原告是公民(儿童)的情况不受限制:
1.双方未约定抚养费的,向法院申请确认抚养费数额。
比如孩子出生后,男方跑了,女方要男方给孩子抚养费。此时孩子应该是原告,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男方,要求男方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
2.之前约定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金额。
比如10年前双方离婚时,约定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现在一个月500显然太少了。此时孩子应该是原告,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男方,向法院申请将抚养费变更为1200元/月,要求男方以后按照变更后的金额支付。
被抚养人(父母)为原告的案件如下:
3.对于你已经支付的赡养费,父母中的一方应该向另一方索要。
比如双方离婚时,约定了1000元/月的抚养费。事后男方不付抚养费,女方独自抚养2年。此时女方本人应作为原告,起诉男方前两年的抚养费,共计24000元。
对于第三种情况,如果需要较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将发挥作用。
实践中,也不乏独自抚养孩子多年才想到起诉索要赡养费的人。这里有一个时间限制。如果你还没有向对方索赔,从对方不给的那一天起,你就开始计算时效。超过3年的,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法律只保护最后三年的赡养费。
可以说,这是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司法解释为什么要单独强调这个事情?这是因为在实践中,有一个观点,包括法院的判决。即孩子成年后,孩子本人可以作为原告向不赡养方主张过去18年的全部抚养费。这背后的理论依据是,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侵害了子女的利益,但子女本身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自行起诉,所以应当允许其成年后自行起诉。
这一司法解释明确摒弃了这一观点,变为“诉讼时效期间自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没有及时认领,那么孩子以后就没有权利再次认领了。这种观点背后的逻辑是,虽然男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但毕竟是有人在抚养孩子,孩子的利益没有受到侵害,也就是说女方承担了所有的抚养责任。相应的,如果女方没有及时起诉,她就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关于赡养费的主张,虽然从法律逻辑上来说越来越完善,但是对于实际赡养人的维权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例如,实际上,女方已经抚养孩子五年了。同时,她认为之前的抚养费低,想增加一点。看起来诉求很简单,但要分两次申诉。
1.女方作为原告,起诉要求获得之前已经支付的五年抚养费(由于时间限制,担保只能支持三年。)
2.孩子作为原告,女方作为代理人起诉要求变更,男方按照变更后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法律有进步,但似乎没有进步。
希望以后能考虑到弱势一方的维权难度,专门制定一部法律,让当事人在一次诉讼中解决所有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并不复杂,非常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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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小草律师的说法
本文标签: 怎样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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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秃顶老男人
2022-03-11 12:56:41 回复
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义务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看完这段话,我们先来讨论一下索要赡养费这个话题。理论与当前审判实践相结合。原告是公民(儿童)的情况不受限制:1.双方未约定抚养费的,向法院申
凌晨熱浪
2022-03-11 12:22:21 回复
制,担保只能支持三年。)2.孩子作为原告,女方作为代理人起诉要求变更,男方按照变更后的标准支付抚养费。法律有进步,但似乎没有进步。希望以后能考虑到弱势一方的维权难度,专门制定一部法律,让当事人在一次诉讼中解决所有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个问题本身并不复杂,
抠脚大汉
2022-03-11 08:49:55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
拳拳杀气
2022-03-11 08:42:16 回复
看完这段话,我们先来讨论一下索要赡养费这个话题。理论与当前审判实践相结合。原告是公民(儿童)的情况不受限制:1.双方未约定抚养费的,向法院申请确认抚养费数额。比如孩子出生后,男方跑了,女方要男方给孩子抚养费。此时孩子应该是原告,女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男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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