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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重点:因为公司没有财产可以偿还,所以打赢了官司,强制执行后无法偿还。最终只有公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债权人却无法实际清偿。那么,还有其他方法吗?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偿还债务吗

重点:

因为公司没有财产可以偿还,所以打赢了官司,强制执行后无法偿还。最终只有公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债权人却无法实际清偿。那么,还有其他方法吗?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偿还债务吗?如果有,应该如何实现?

结论: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非出资范围内承担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主要途径有:(1)通过公司案件执行程序直接添加;(2)公司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将另行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的诉讼。

1.公司股东可以清偿债务吗?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未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一是公司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偿还不能清偿的债务;其次,要求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限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这里的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包括逃避出资、虚假出资的股东,也就是说,已经按照所认缴的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的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

二、如何要求股东清偿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

债权人主张股东偿还债务的方式。

主要法律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十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三十二条。

(一)在公司债务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提出执行异议,增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性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未足额缴纳或者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出资人或者依照《公司法》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性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变更或者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并承担抽逃出资范围内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 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原股东或者依照《公司法》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执行人的, 并且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规定:依法不属于出资范围的责任,在公司债务案件执行期间,债权人可以直接追加股东、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或者依照《公司法》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抽逃出资的股东、 以及股东不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时转让股权的出资人,申请追加原股东或者依照《公司法》规定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执行人。

保荐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要情况:

1.公司因故未设立的,发起人对设立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2.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侵害他人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司不成立,全体发起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

3.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成立时投入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应当由缴纳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条和第九十三条)

4.股东在公司成立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以在未支付的本息范围内,要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未支付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原告可以请求公司发起人和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5.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股份的返还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本文通过WAKE高级数据库(检索时间:2021年10月14日)检索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当事人变更追加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裁判文书,选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四年(2017-2020年)的数据,文书类型为裁定,对应的裁定文书数量仅为47份,均提出执行异议。判决书类型,11份判决书(不含1份),是对驳回追加申请的诉讼。从这个数据来看,实践中很少会直接加上没有出资或者没有完全出资执行的股东。

如果执行法院驳回了执行异议中的追加申请,如果被执行人不服,将再次提起执行异议。

主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2)通过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责任纠纷,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通过检索法院案例发现,在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公布之前,法院普遍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公司债权人在与公司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可以直接判决股东在不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在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债务之前,不能直接支持公司债权人在与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中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主张。《2019年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公布后,基本明确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的案件,在人民法院用尽措施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前,不支持债权人的债权。公司案执行完毕,人民法院用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终结后,公司债权人另行提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责任纠纷。如果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可以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3)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要求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转让受让人为此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

那么,在公司债务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直接追加受让人作为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当事人变更追加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的,其股东不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其股份, 且申请变更、追加原股东或者依据《公司法》对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是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摘要

1.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途径:(1)公司债权人在执行公司案件过程中,可以直接追加未履行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2)通过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责任纠纷诉讼。

2.股东范围:未履行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包括设立时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虚假出资的股东等。、以及已转让股权并知晓其未出资事实的人。

3.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明,现在主要是由法院执行,但是在法院用尽执行手段后无法执行,裁定终结这个执行程序。

公司欠款可以起诉股东(公司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能否要求公司股东偿还?)

本文标签: 公司欠款怎样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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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夏夜星光

    夏夜星光

    2022-03-11 13:01:17    回复

    。三。摘要1.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途径:(1)公司债权人在执行公司案件过程中,可以直接追加未履行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2)通过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责任纠纷诉讼。2.股东范围:未履行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包括设立时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虚

  • 凡间来客

    凡间来客

    2022-03-11 15:31:41    回复

    者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可以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3)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

  • 流年风月

    流年风月

    2022-03-11 08:04:37    回复

    2.股东范围:未履行出资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包括设立时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虚假出资的股东等。、以及已转让股权并知晓其未出资事实的人。3.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证明,现在主要是由法院执行,但

  • 令狐东山婷

    令狐东山婷

    2022-03-11 05:08:50    回复

    那怎么办?

  • 倪蕊宏飘

    倪蕊宏飘

    2022-03-11 05:08:50    回复

    振作点儿

  • 周岚中群

    周岚中群

    2022-03-11 05:08:50    回复

    这也太内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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