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90 | 评论:2
离婚时,需要面对两大问题,一是财产分割,二是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孩子,双方一般都想抚养,法院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一般坚持这三个原则: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年满八岁的孩子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3.对于已满二周岁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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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肯定有特殊情况。我们先来看几个案例。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一定要轮流养
案例一:张先生(化名)与李女士(化名)婚后生育一女。女儿4岁时,李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4岁的女儿由自己抚养。张先生支付了每月的维修费。张先生认为女儿出生后上幼儿园由父母照顾,妻子很少陪伴孩子,孩子的户籍都在她身边。目前和她生活关系很好,她有信心也有能力带好孩子。
法官对抚养条件、双方抚养能力、分居期间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的现状等因素进行了详细分析。基于张先生和李女士家住不远的实际情况,建议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半年或一年比较合适。女儿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期间,抚养费由父母全额负担。女儿年满8周岁后,根据孩子的意愿,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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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高学历拿不到抚养权
案例二:张先生(化名)和王女士(化名)婚后育有一子。两年后,张先生向法院起诉离婚,提出3岁儿子的抚养权归他,理由是作为大学教授,其文化程度和经济条件明显优于妻子。王女士不同意。她认为儿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自己一个人在照顾,包括分居期间,张先生只和儿子打过几次视频电话,连一分钱的抚养费都没给。虽然经济条件差了点,但和儿子感情很深,儿子应该自己养。
法院审理后认为,孩子尚在幼年,长期与王女士生活在一起,生活环境较为稳定。减少婚姻关系的变化对孩子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离婚后继续与王女士一起生活,对孩子在这个阶段的成长更有利。
很多孩子要考虑孩子之间的手足之情
案例三:王先生(化名)与(化名)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5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儿子和母亲住在一起,女儿和父亲住在一起。王先生起诉离婚,要求两个孩子由自己抚养。赵女士不同意,要求判决两个孩子应由他们自己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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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为有利于子女稳定生活,决定维持现状,儿子随母亲生活,女儿随父亲生活。赵女士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有利于维护两个孩子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但考虑到两个孩子年龄相仿,长期分开会影响孩子之间的兄弟情谊,于是多次请双方沟通协调,确保两个孩子每个周末都能聚在一起。
儿童不是财产或商品。父母不仅要考虑自己的感受,还要考虑孩子的感受。更重要的是,无论离婚前还是离婚后,都不要做任何破坏孩子完整的父爱和母爱的事情。因为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爱,孩子和其中一方的关系不能因为大人的感情破裂而中断。戚颖律师事务所也在这里呼吁大家,离婚了,但是对孩子的爱不能分,不要只考虑物质上给孩子什么,还要多想想孩子情感上需要什么。
本文标签: 怎样争取三岁宝宝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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