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82 | 评论:1
夫妻离婚,最大的伤害是孩子。离婚纠纷中,除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焦点之一。山东济南的庄某与妻子王某协议离婚后,因财产分割发生多次纠纷,后演变为争夺孩子抚养权。结果,他因刑事犯罪被判刑。......
案件背景王某(女)与庄某原是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妞妞。2017年3月10日,王某与庄某协议离婚,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
协议:
“现有共同财产,即某小区一套54平米的房子,属于王。婚姻期间共同债务26万元,也由王本人承担。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约定女儿妞妞也由王直接抚养。庄每月需要支付2000元的维修费。"
至于离婚的原因,他们说法不一。庄说,两人离婚其实是“假离婚”,是因为拆迁补偿款,为了多分财产,所以才登记离婚,并不是真的打算离婚。
但是王真的想离婚。因担心庄不同意,以“拆迁多房分配”为借口与庄达成离婚共识,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正是因为他们对离婚真正目的的误解,才埋下了日后的隐患。特别是庄,他以为是假离婚,所以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都没太在意。
但拆迁后,王不同意复婚,带着女儿妞妞搬出,与庄分居。这让庄某很生气。这不是被王骗了吗?
暴怒的庄某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与王某及其家人多次发生纠纷。2018年5月22日,庄某因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与王某某发生两次争执,王某报警。
2018年6月24日17时左右,庄某在王某的哥哥王涛(化名)家门口与王涛妻子发生争执,将王涛家的门砸碎至变形,王某报了警。
之后,在大家的调解下,2018年7月5日,王某与庄某再次签订《协议》,对之前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重新约定。要点如下:
"1.某小区54平方米房产仍归王所有,与该房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及借款也由王本人享有和承担。但是,王必须向庄支付33万元的赔偿金,
2.妞妞仍由王抚养,庄应配合妞妞将户口迁入王名下,所有抚养费用由王本人承担,庄不缴纳费用。同时约定了庄对孩子的探视权,一个月一次,每次探视最多两天。
同时,这份协议的空的空白处有一张手写的纸条:(由于原文有一些笔误,大概是整理后的意思)女儿妞妞的户口将暂时迁出两年。如在两年内,划拨到孩子名下的房屋或钱款由庄保管,牛牛牛年满十八岁后,可自由处分上述财产及钱款。
(有必要说明一下以上内容。按照当时的政策,妞妞还可能得到房产或者钱,两年内由庄保管。如果两年后,这件事就与庄无关了。也可以这样理解,即谁能直接抚养妞妞,谁就可能获得上述财产权益,这也是后来王与庄争夺抚养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协议签订后,2018年7月18日,王某支付庄某赔偿金33万元,妞妞也由王某带回直接抚养。
2018年8月15日,庄将看望妞妞,并将妞妞接回家。按照约定,庄某的探视权不能超过两天,但自从庄某把牛牛带到自己家后,就没让牛牛回去过。
当时王也考虑到这种探望孩子的方式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也考虑到孩子上了幼儿园(毕竟孩子的户口还在庄的名下),所以没有反对。妞妞和庄住在一起,上幼儿园。
但不知道王是为什么(具体原因在判决书上没有体现,也许是他悔过了,也许是财产即将分配给妞妞?我不知道),我把庄起诉到法院。
王在上诉状中称,请求法院判令庄返还33万元;履行2017年3月10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将女儿交由王抚养,庄每月仍需支付抚养费2000元;同时要求判令庄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庄对王的诉求有些不解,认为:
按照约定拿到了33万。我如何能归还它?而且协议中还约定了孩子抚养问题,由王本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更是扯淡。
但王解释,2017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2018年签订的协议是在庄的胁迫下签订的,内容明显显失公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主张协议可撤销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庄某无需返还33万元,也无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妞妞的抚养问题,一审法院认为,庄某收入稳定,妞妞也由庄某抚养,生活稳定。目前随意改变他们的生活环境,不利于牛牛的成长。
故一审法院变更妞妞的抚养权,判令妞妞由庄抚养,王有每周一次的探视权,庄予以协助。鉴于庄某主动索要抚养费,王某无需支付妞妞抚养费。
一审判决的结果让王极为不满。无论是2017年的离婚协议,还是2018年重新签订的协议,都同意妞妞由自己抚养。而且,既然一审法院已经认定2018年签订的协议有效,那就更需要根据协议来确定妞妞的抚养权了。怎么可以不顾协议把抚养权变更给庄?
于是王提起上诉。
二审中,庄某还提出,其将妞妞接回自己家中后,王某未提出异议,也同意妞妞跟随自己生活,应视为王某放弃抚养权。
王解释这只是他当时的气话,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认为:
无论是2017年的离婚协议,还是2018年的协议,都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协议签订后,应视为对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变更。
根据约定,王某向庄某支付33万元,属于履行义务的行为,庄某无需返还;但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重要的是妞妞的抚养权。二审法院认为:
在这两份协议中,妞妞都是王直接抚养的,所以抚养权应该属于王。庄某虽提出王某已同意变更抚养权的质疑,但未提交变更抚养权的书面协议,王某也否认变更抚养权的事实。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王同意变更抚养权。庄某应当承担未举证的不利后果。
至于牛牛,自从庄某把她接回家后就一直和庄某生活在一起,但这只是探视权的问题,不具有监护权变更的法律效力。故一审法院判决妞妞由庄抚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纠正。
最终,二审法院判令撤销一审判决。妞妞由王某抚养,抚养费由王某本人承担。
庄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按照二审终审制,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王多次要求庄交出女儿妞妞,但庄始终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但庄某在被法院告知应依法履行判决后,仍拒绝将妞妞交给王。
他还对法院的罚款决定充耳不闻,拒绝缴纳罚款。由于庄的身体原因,司法拘留措施无法实施。此后,经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沟通通知,
庄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庄在能够执行的情况下拒不执行判决内容,甚至在执行法院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
导致王对牛牛的抚养权迟迟不能实现,生效判决内容迟迟不能执行,已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庄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20年2月4日,庄经警方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随后,公诉机关以庄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案件审理期间,庄某于4月27日将妞妞交给王。鉴于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庄某自愿履行判决内容,自愿认罪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庄犯拒不履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件来源: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一点看法虽然案件的一些细节没有披露,尤其是王起诉庄要求抚养权并要求其返还33万元的原因,但有一点可以推测,抚养权争夺的背后,其实是女儿妞妞所能带来的利益,归根结底是为了钱。
当初协议离婚是为了钱,结果证明是假的。为了钱,协议延期了。结果,王反悔,上诉到法院。庄拒不执行判决,其实是为了钱。
即使庄对二审判决不满意,但法律毕竟是法律,还是要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如果对二审不满意,也可以选择申请再审,哪怕机会渺茫,也比拒不执行好。
结果庄不仅没拿到抚养权,还被判刑了。即使被停职,也要承担犯罪记录。何必呢?
女儿妞妞虽然只有5岁,但她可能不明白父母是真的爱自己,还是为了争夺她的抚养权而另有打算。只希望王和庄,即使离婚了,也要让孩子在养妞妞的时候看到阳光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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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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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抚裙
2022-03-11 10:3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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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空了
2022-03-11 05:3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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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凉春风
2022-03-11 05:24:40 回复
构成自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庄某自愿履行判决内容,自愿认罪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庄犯拒不履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件来源: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一点看法虽然案件的一些细节没有披露,尤其是王起诉庄要求抚养权并要求其返还33万元的原因,但有一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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