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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法院

出发地:高明法院

特别说明:本号中所有注明“出处”或“转自”的作品均为自媒体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分享的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不代表本观点。


进行编辑。

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法律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得到解答,高明法院与佛山电台高明FM88.3联合开设《谈案例》专题节目,该节目结合日常生活实际, 从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开展真实案例普法,第一季度群众反响良好。


目前《逐案》第三季已经开播。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对贴近民生的案例进行分析解释,让群众通过案例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民法典实施后,保证期为六个月

还是两年?

第14号音频:00:00/10:27


分析真实案例,

法律人情透视,

欢迎继续收听。

高明法院和佛山广播电台高明分社FM88.3

合作设立专题节目《谈案例》!


二审不服上诉期是多久(民法典施行后,保证期间是六个月还是二年?)


今天

高明法院叶静雯法官

和大家聊聊保修期的问题。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通常会要求债务人为债务寻找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期限直接关系到担保责任的承担。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不主张权利,无权要求保证人担保。民法典司法解释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定担保期间由两年改为六个月。民法典实施后,当事人对保修期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保修期当然会变成六个月吗?



案例回顾

2019年10月23日,郑某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郭某借款10万元。郭某向郑某支付10万元后,郑某出具借条确认收到郭某1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及利息计算方式。韩作为连带保证人,愿意为债务担保至本息全部清偿。郑、韩分别在借款人、担保人的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郭某多次要求郑某还款,郑某一直未偿还借款本息。借款逾期后,郭委托朋友周某向担保人韩某催收借款,韩某未偿还。郭某于2021年6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韩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韩认为,保证期间应为六个月,保证期间已过,自己不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郑某应在约定期限内返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关于被告韩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借款借条上写明“保证至还清本息为止”,应视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该笔贷款还款期至2020年4月23日,保证期间应为2020年4月23日起两年,即保证期间至2022年4月23日。原告郭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保证不超过两年。韩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声明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

当事人对保修期不明确时,

保证期自动变成六个月吗?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清偿完毕,以及其他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在原《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约定视为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民法典将保证期间由两年改为六个月。


什么是“约定不清”?


司法实践中,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由保证人承担“持续”、“继续”、“永远”、“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清偿”等类似内容,属于无限期保证,不适当地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应当认定为不明确。


其次,本案是在民法典实施后起诉的。为什么要适用旧法规定的两年保证期间,而不是民法典规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间?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最后,对于《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担保合同和2020年6月30日以后成立的担保合同,主债务到期时,或者《民法典》施行后,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独立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债权人应注意法定保证期间的变更,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以利于债权的实现。


债权人处于保证期间

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当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但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到达保证人,就具有主张担保权利的法律效力。

【/br/】在此提醒大家,债权人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协议时,最好明确约定保证期间,防止约定不清、举证困难带来的风险。同时,债权人也应依法及时行使主张保证责任的权利,使债务人和保证人信守承诺,有效发挥保证责任的担保作用,维护债权人利益。


接下来是市民问答环节。

我们来看看吧!



市民问题

2018年7月,李先生在高明区某小区购买了一个人防车位。签合同的时候,他很匆忙,没有看合同细节。去年年底,他发现自己签了使用权协议,使用权70年。但《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使用协议为70年。这份合同20年后还有效吗?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法官的答复

人防车位属于国防设施,应属所有。但根据民防空法,民防空项目通常由投资者使用和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即开发商可以出租民防车位。论合同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双方签订的人防车位使用权协议中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开发商有权要求李先生返还20年后的人防车位。如果人防车位使用权协议约定的使用权对应70年使用权,李先生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超过20年的使用权。当然,如果李先生想在20年后继续使用人防车位,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续租车位使用权。


嗯,

本期节目到此结束,

下次请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

咱们不见不散!

本文标签: 二审不服多久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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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 小熊环游记

    小熊环游记

    2022-03-11 09:30:59    回复

    付利息。关于被告韩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借款借条上写明“保证至还清本息为止”,应视为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确。该笔贷款还款期至2020年4月23日,保证期间应为2020年4月23日起两年,即保证期间至2022年4月23日。原告郭于2021年6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保证不超过两年。韩不服一审判决,

  • 流年风月

    流年风月

    2022-03-11 09:14:39    回复

    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当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但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到达保证人,就具有主张担保权利的法律效力。【/br

  • 陪你搞怪给你深爱

    陪你搞怪给你深爱

    2022-03-11 05:00:53    回复

    法典规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间?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后,对于《民法典》施行前成立的担保合同和2020年6月30日以后成立的担保合同,主债务到期时,或者《民法典》施行后,当事人

  • 殷雪清巧

    殷雪清巧

    2022-03-11 04:09:45    回复

    震惊

  • 严菁清栋

    严菁清栋

    2022-03-11 04:09:45    回复

    不会吧

  • 乔凡媚育

    乔凡媚育

    2022-03-11 04:09:45    回复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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