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8 | 评论:2
自然人享有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继承可以公证。继承公证可以减少继承纠纷,那么在哪里可以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呢?怎么做?律师陈轩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房产继承公证在哪里办理?要做什么
1.办理继承公证,可以向当事人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不动产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2.继承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应当以财产所在地登记。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权属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交;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的房地产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全体法定继承人关于房地产分配的遗嘱或者协议、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提交公证材料或生效法律文书。
二、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可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由上述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对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进行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7.死者父母已经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公证法》规定,申请继承公证的,应当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地的公证机构申请。继承房产的,向房产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本文标签: 公证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行健天下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