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4 | 评论:3
为满足海宁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海委办〔2007〕4号)和《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海政办〔2014〕124号)的规定
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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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者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3日以后)。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生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职位和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共有37家事业单位推出52个岗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6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海宁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请于10月8日起登录以下网站: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 haining . gov . cn/col/col 1460434);
海宁人才网(www.hnrcrs.com)。
其中,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公告(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主要平台。
(2)招聘岗位设置开工率。同一岗位确认缴费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具有海宁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10月1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面向浙江省嘉兴市及全国招聘(详见招聘计划)。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招聘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进行设置和审核。
(五)招聘岗位专业技术资格(以发文或发证时间为准)和工作经历要求计算时间统一至2019年10月13日。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考。
(七)大学生村官“岗位1”报考人员是指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内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在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两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内离开服务岗位未满三年的人员。
大学生村官“岗位2”的报考人员,是指在大学生村官项目任职满两个聘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仍在海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村任职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累计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现役军人和公务员身份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不能报考其学历、学位证书。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属于《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规定的人员,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之一。
5.考生不得报考《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法律、法规禁止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注册。
海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1。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13日9时-2019年10月17日16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在线(http://qssy.zjks.com)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所在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只报名不报岗将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经官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照。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0月13日-10月18日。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初审不合格的结果和原因。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但仍在网上报名期的,可重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3。付款确认。
时间:2019年10月19日9:00-10月22日12: 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同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考试费每人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残疾人特岗的,免考试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完成因确认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嘉兴市(含五县两区)同期招聘计划中变更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不改报名者,视为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2019年11月6日至11月8日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笔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 00-15: 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写。“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写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在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无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笔试高分到低分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任何科目者,不计入面试对象。资格后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报考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特招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已满2个聘用期、考核合格年以上、服务岗位离职未满3年(或仍在村内)的证明。
证件(证书)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书)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分相等的,笔试成绩高的排第一,分数相等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第一。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
市人力社保局按照招聘计划中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者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递补)。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调查。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主要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其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可不予递补)。
体检和考察实施前,或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宣传。
根据体检、检查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影响的用人问题,找到证据的,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如果决定不录用,就不补了。
(七)就业。
人选确定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聘任制试行细则》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校申报,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经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10月13日9: 00至10月17日16:00期间进行报名和注册。未经注册的注册无效。自2019年10月13日起,户口仍在迁移过程中的,不得报考(户口不限的除外)。报名时请申请人确认落户并如实填写信息。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相同。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在初审和资格复审中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申请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家庭困难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0月21日17: 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金或贫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专项技术科(电话:0573-89232899,传真:0573-87226640),经审核后免收考试费。
(五)“工作经历2年以上”是指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生产一线和农村工作,或者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在全日制学校不能算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高校工作,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不能算工作经历。
(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将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诚信系统的通知》,人事招聘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者将其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参加考试、使用禁止使用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或者组织作弊、他人考试或者冒充他人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公布。
(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
(八)如对本次公开招聘及相关信息有异议,请于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专业技术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如需咨询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及其他要求,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列在招聘计划中。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文件执行。招聘公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将在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 . Haining . gov . cn/col/col 1460434)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查询。
电话(政策咨询):0573—89232899。
监督电话:0573—89232865。
(来源: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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