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其他 >> 正文
简介: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情侣转让分手后还能拿回来吗?微信转账记录能成为借钱的证据吗?为了帮助读者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海南特区报公益活动《律师来了》邀请优秀律师走进社区、小区,面对面为市民答疑解惑。1

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情侣转让分手后还能拿回来吗?微信转账记录能成为借钱的证据吗?为了帮助读者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海南特区报公益活动《律师来了》邀请优秀律师走进社区、小区,面对面为市民答疑解惑。

10月31日上午9点,“律师来了”第五场活动在海口市滨江路滨江帝景(二期)小区举行。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王、吴朝静,海南新概念律师事务所郑伟伟、李振辽在现场为公众答疑解惑。(记者吴佳穗、林文星/文李志亮/图)


分手后婚房首付10万。你想还吗?

吴女士:去年,我和男朋友分手了。然而,就在上个月,他要求我退还恋爱期间花掉的费用,其中有一笔高达10万元,是我们准备买房结婚时的一部分首付。他们分手后我已经还了10万。之后我就把前男友的联系方式删了。所有的记录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

吴朝京律师:恋爱期间交的钱是否应该返还,要看交钱的目的。恋爱关系期间转账构成借款的,应当返还。主张借贷关系的一方,应当对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实际交付的借款承担举证责任。在吴女士的案件中,前男友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海口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身边的法律问题,我们为您答疑!海南特区报公益活动“律师来了”第⑤期)

一般情况下,热恋期并不是以结婚为目的,只是单纯为了增进感情而自愿付出的金钱、礼物或“1314”“520”等特殊红包。价值相当于付出者的经济条件,这种行为就是赠与。根据《民法》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另一方,另一方接受。财产转移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赠与人不能撤销。如果吴女士前男友在恋爱期间主动给吴女士转账,吴女士也接受。赠与已经发生,不能撤销。

如果明确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大量金钱或财物,则构成附条件赠与。双方不能达到结婚目的,所附条件未履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返还。吴女士已将婚房首付10万元返还给前男友,属于此类支出。

吴朝京建议,在恋爱中,理智是必不可少的。为了避免分手后的经济纠纷,如果情侣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需要保留书面证据,如借条、纸条等。,并在转账或红包上注明钱的用途,以免日后发生无根据的纠纷;如果没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建议情侣之间不要通过出具借条或欠条来表达爱意,避免在纠纷中出现“各执一词”的情况。


婚前父母首付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吗?

李女士:我是独生女。去年父母在海口市琼山区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父母付了首付,我自己的工资还了房贷。因为性格和价值观不同,打算和另一半离婚,所以想问一下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郑伟伟律师: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李女士房子的首付虽然是父母出的,但是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的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夫妻之间的房屋权属如何判断?郑伟伟介绍:1。婚前以个人名义全款买房,婚后仍是个人财产;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还贷,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3.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属于共同财产;4.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5.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儿媳/女婿)名下,有相关证据证明确实属于父母一方出资。无论婚后离婚与否,法院都可以判决婚前财产归一方;6.婚前双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朋友拒绝还钱。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林先生: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但是因为生意出了问题,不打算继续做了。但双方在生意上一直没有结清一些钱,催促对方还钱,但对方一直在回避。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知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李振辽律师:近年来,生活中的很多事项都从“线下”变成了“线上”,越来越多的电子数据形式的证据出现在诉讼中。尤其是在个人民间借贷、点对点借贷引发的纠纷中,电子数据使用频繁,多数情况下当事人能够提供的证据仅限于微信聊天记录、网上转账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数据是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群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都属于“电子数据”。

李振辽说,2020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正式实施《决定》进一步细化和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件、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以数字形式存储、处理和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信息,包含在电子证据数据中。

李振辽提醒,当事人使用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保存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所以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删除微信记录等可能涉及纠纷的电子数据。


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开发商索要差价合理吗?

黄女士:2018年全款购买了一套43平米的商品房,但只签了购房协议,合同没有在住建局备案。现在房子实测面积47平米,比约定面积多了9%左右。开发商支付房价合理吗?

李振辽律师:2020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27件民事司法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还对200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修改。

其中,删除第十四条关于住房面积差的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一致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含3%)的,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房价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归买受人所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出卖人将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房价款及利息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目前司法实践中并没有规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是按照意思自治原则,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的。

李振辽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查看相关条款的表述和约定,考虑相关法律风险后再慎重决定。


【/s2/】买2、5年以下的二手房,过户风险高吗?

刘先生:为了孩子上学,想在海口市滨江帝景小区周边买一套二手房。我必须支付什么税?另外,卖方的房产证刚办下来,还不符合过户期限。这种情况下买房风险高吗?

郑伟伟律师: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但是会根据房屋的产权性质来确定。房屋产权为70年的,卖方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房屋至交易时已取得2年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房屋为省内家庭唯一住房且自取得至交易时已满5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买方必须支付契税。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海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减免办法的有关决定》,本省契税税率为3%。

鉴于刘先生表示房屋尚未达到过户年龄要求,郑伟伟提示,房屋不能立即过户会有风险。到时候价格一变,卖家就不想卖了,会有违约风险。等待过户期间,卖方可能有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房屋无法过户。

那么二手房过户需要注意什么呢?郑薇薇介绍,首先要求卖家提供合法的产权证原件,核对对方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并留下复印件;其次,买房时查看相关凭据,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初步确认房产权属的佐证,向房管局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包括查看房产的基本情况、抵押和查封情况、是否与他人共有等。最后实地了解一下物业的现状,看看有没有漏水、渗水、大裂缝等。与商品房不同,二手房买卖一般是“个案”,价格、房屋条件等。,需要消费者自己或委托机构详细了解,消费者要仔细观察户型是否合理。


【/s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该如何追回未发工资?

傅: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倒闭了,但是老板还拖欠2个月。讨回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王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因此,付女士入职一个月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向付女士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那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呢?王介绍,可以提供应聘登记表、录用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会计师签字)、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等。(工资支付可以忽略现金);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在公司内部刊物或发表自己作品的公司网站上关于自己事迹的报道;工作记录单、采购合同、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职位描述、薪资确认、岗位调动通知、辞退通知等。公司签的。


[通知]周日走进凤翔别墅小区

朋友不还钱怎么办?分手后可以拿回恋爱费用吗?辛辛苦苦,老板却跑了,工资怎么追回?网购物品在路上损坏找谁赔偿?

为帮助市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海南特区报“律师来了”第六期公益活动将于11月7日走进海口市凤翔东路凤翔别墅小区。这项活动的重点是合同法的法律问题。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现场提问,也可以在线提问。

交通指南:市民可乘坐9路、46路、56路、62路、10路公交车。K4在凤翔别墅站下车。

本文标签: 海口哪里有免费的律师事务所咨询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韩浩月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网友点评

  • 缘分的天空

    缘分的天空

    2022-03-11 12:26:32    回复

    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减免办法的有关决定》,本省契税税率为3%。鉴于刘先生表示房屋尚未达到过户年龄要求,郑伟伟提示,房屋不能立即过户会有风险。到时候价格一变,卖家就不想卖了,会有违约风险。等待过户期间,卖方可能有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房屋无法过户。那么二手房过户需

  • 单于桦莺策

    单于桦莺策

    2022-03-11 00:40:53    回复

    原来是这样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

红际法律

法律信息科普法律知识
网站分类
最近发表
推荐文章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19(房屋装修合同样本怎么写?房屋装修的具体流程?)
  • 合同专用章有编号吗(注意!漯河老俩口被骗)
  • 合同专用章需要备案吗(2022年办理刻章备案都需要什么材料?)
  • 合同专用章样式(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四个公章实务问题的解答)
  • 合同专用章图片(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各印章的功能及注意事项)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财务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有关印章的最全风险汇总)
  • 合同专用章尺寸大小(行政管理:企业印章管理暂行细则(中小企业适用))
  • 合同专用章电子章制作(「放心签」合同电子签章怎么弄)
  • 房屋装修合同简单范本(房屋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房屋装修合同范本2021(房屋装修合同(简单)模板)
  • 湘ICP备2021010099号
    切换白天模式 切换夜间模式 白天返回顶部 夜间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