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0 | 评论:3
该案件是一起房屋租赁纠纷。2019年原告(经营租户)郑某起诉被告(房东)李某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还房屋装修款5万元、转让费42000元,押金等款项10万元余元。在本案中原告逾期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拖欠租金,并造成被告断租损失。
案件难点原告(租户)认为合同的解除系被告(房东)未能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且迟延办出的《便民饮食临时备案公示卡》中的经营品种和方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原告要求退还门面转让费、装修款10万余元。
调查确认王律师分析本案案情后,认为在本案中原告逾期违约提前解除合同,拖欠门面租金,并且造成被告断租损失。相反被告履行了办理相关食品卫生营业许可证照的义务。合同解除的过错在原告,被告无责。接手案件后代理被告答辩并提起反诉,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拖欠的租金。
案件结果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大部分诉请(原告起诉10万余元),仅支持向其返还部分装修物品残值16000元(可利用价值)。支持了被告的反诉请求,判决原告向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和断租的租金损失4万余元。通过反诉,反败为胜,最大程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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