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3 | 评论:3
开篇先考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借给了别人钱财,那应该让对方写借条还是欠条?可能很多人说:对方既然是借我的,自然也就是欠我的啊,那写借条和欠条不都可以吗?如果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仅仅一字之差,就有可能让钱财有去无回哦。今天我就用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下。
一、概念不同1、借条
借条是指借对方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
财物归还之后,打条的人要收回条子,表示作废或撕毁。
从法律的角度讲,借条可以理解为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
2、欠条
欠条是指在欠对方财物时写给对方的凭证性应用文件。也叫做“白条”。
欠条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欠对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
从法律的角度讲,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二、应用场景不同1、借条
借条一般用在向自然人或者企业借款的情况。
2、欠条
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书面凭证。
三、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具借条的二十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超过二十年的,丧失胜诉权。
2、欠条
未约定偿还期限的欠条最长诉讼时效不过两年,即如果在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债权人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超过两年即丧失胜诉权。
四、证据效力不同1、借条
借条因其是一种简化的借款合同,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无需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据的内容,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
因此,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2、欠条
欠条因其形成原因的多样性,其本身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欠条持有人不仅需要向法院陈述欠款形成的有关事实,还需要就欠款事实形成的原因向法庭进行举证。
因此,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五、注意写欠条时的“今借”和“今借到”"今借"仅指双方形成了借贷的合意,而“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因此"今借"与"今借到"所相对应的举证责任有所不同,同样都是借贷关系,持有"今借"借条的出借人,还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提供了款项的义务,而持有"今借到"借条的出借人,一般可以以此作为出借款项的有力证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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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小鬼别浪
2022-03-11 08:44:04 回复
而“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因此"今借"与"今借
清凉一夏
2022-03-11 02:03:17 回复
借贷关系的实际发生,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无需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据的内容,一般不会轻易否定借据的证明力。因此,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
骚年称王
2022-03-11 08:24:46 回复
的情况。2、欠条欠条是在双方有业务往来,但是相关账款尚未结清,在结算的时候,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书面凭证。三、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具借条的二十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超过二十年的,丧失胜诉权。2、欠条未约定偿还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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