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5 | 评论:1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在从征收拆迁走向协议搬迁的新阶段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较以往意味着更多:它不仅标志着某户被拆迁人就其搬迁补偿安置事宜与拆迁方达成了一致,同意搬迁交房,更可能代表某个拆迁项目正式推动具备了合法性。对于那些敢于在签约环节中“制造麻烦”的被拆迁人而言,逼签的到来或许是无法避免的。所以,大家必须要知道应对逼签的有效策略。
【应对一:面对逼签,“拖”字为上】征拆领域过去有句名言叫“以拖待变”,这也正是拆迁方对被拆迁人颇为不满的一点,它指的是对补偿不满就拖着不签字,意图以延误进度实现补偿利益的提升。
但当被拆迁人碰上本质上就不合法的种种逼签行为时,“拖”则具有充分的正当性,总不能让被拆迁人一被逼就立马签订城下之盟,被迫接受他们所难以接受的不合理补偿吧。
无论是面对“六断”(断水、断电、断路、断气、断暖、断网)、“株连”,还是赤裸裸的跟踪恐吓、言语威胁直至打砸破坏,被拆迁人一定要牢记这样的应对原则——避其锋芒,尽量不被迫签字。
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只要被拆迁人“扛”住了拆迁方的逼签攻势,展示了自己依法维护补偿权益的坚定信心,拆迁方的逼签势头势必会有所缩减,依法救济权利的空间才会被争取出来。
无疑,这需要被拆迁人做足思想准备,勇于面对困难,但这也是当“滞留户”“个别人”所必备的能力。
【应对二:用好举报、投诉等渠道】相较于去法院打官司,各种举报、投诉渠道对于被拆迁人而言成本较低,且有时会起到更为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旦遇到逼签,被拆迁人可在第一时间根据其行为性质作出如下应对:
1.拨打110报警,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直接威胁被拆迁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逼签行为,以及公然破坏电线、挖断管道、挖沟阻碍出行等破坏行为,没有比直接报警更重要的了。
至于报警是否管用,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某种意义上讲,不管用也很正常,不能把责任全都归结到公安机关头上。但只要我们及时报警,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逼签行为的锋芒,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至于遭受更严重的侵害,同时电话录音、出警时的全程执法记录视频也能留下宝贵的证据。
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被拆迁人也可向公安机关提交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
2.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举报。12345这个电话的作用如今日益凸显,不可谓不管用。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12345的交办、回访率是100%。
更为重要的是,12345的投诉举报电话量直接关系到乡镇街道、村和社区的考评成绩,而且是城乡全覆盖,并不是只管市区范围内的那点儿事儿。
“非紧急求助”事项拨打这个电话,管不管用都值得尝试。一旦乡镇街道派员回复了,被拆迁人可做好电话录音,也能对自己下一步的权利救济提供些许帮助。
3.向征拆的相关监管部门书面投诉、举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县级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等均在各自的职责权限内对征收拆迁行为负有监管的职责。
被拆迁人可就具体遭遇逼签的情形向其提供书面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求其在调查处理后给予书面答复。
【应对三:逼签当时适度自力救济】前面提到的“拖”是避免正面冲突对抗,是应对逼签时的大战略。那么“自力救济”则是自保的必要反应,干等着警察出警无疑是不现实的。
征拆领域的“自力救济”当然包括正当防卫,尽管在明律师一向不鼓励被拆迁人这样做,但从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态度上讲,该防卫时坚决依法防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应对逼签,被拆迁人要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在房屋周边形成人数上的优势,有效设置监控探头等取证工具。一旦搞破坏的不明身份人员找上门来,绝不能让其有好果子吃。对光天化日公然实施违法破坏活动的人,可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扭送权利,防住了一开始的阶段,拆迁方意识到大家不好惹,行为一定会有所收敛。
当然,被拆迁人一定要谨记,自力救济一要合法,二要适度,不得采取一些过激的违法举动来“维权”,否则被拆迁人自己就要先面临法律的制裁了。
【应对四:已因逼签遭遇损害的,及时走法律途径】这里的“走法律途径”就不是前述简单的打打电话,交交材料了,而是要在专业律师的规划下提起相应的诉讼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逼签行为本身绝非征收拆迁的“过程性行为”或者“准备性行为”,而是根本不应当被容许出现的违法犯罪行径。逼签对被拆迁人的权利产生了实质性影响,系针对特定的拒绝签字搬迁的户作出,显然具有可诉性。
但究竟能否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就要看具体的案情和证据了。如果是村委会主导的旧村改造协议搬迁,又无证据指出地方政府主导,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救济也是有可能的。
譬如对于最常见的“六断”逼签行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9)鲁行终2238号《行政判决书》中有如下论述:
在征拆工作中,停水、停电等行为属于工作的一部分,供水、供电等企业作出终止相关服务的行为仅是辅助或者配合行政机关完成征拆工作,实施该行为不属于其真实意思表示,造成的法律后果也不应由其承担,而应由作出指示命令的行政机关承担。
……如果停水、停电等行为发生后,行政机关并未实施后续的拆迁工作,也未作出与停水、停电相关联的其他行政行为,则停水、停电等行为就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命令形式通知企业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改变了当事人与供水、供电等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当事人的实际生活产生了影响,属于独立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据此,法院可判决确认征收方因实施征收拆迁导致被拆迁人停水、停电、停气、中断物业服务等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保障尚未签约的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
山东高院在这一裁判中还特别强调,区政府主张绝大多数居民已经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理由,不能成为对其他未签协议居民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等行为的正当理由,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无疑,有了这样的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的裁判撑腰,被拆迁人完全不必过分畏惧上述逼签行为,而是要敢于与之展开坚决斗争。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逼签所引发的法律争议有时并不单纯,其解决之道也并非单一的恢复供应、排除妨碍那样简单。在已有的裁判中,若“六断”的通知作出后很快便实施了强制拆除,则“六断”行为本身被认为不具有单独救济的必要,而只是强制拆除的准备行为;若根据征拆实际情况已无法恢复供应,则法院不会判决恢复供应,而是要求拆迁方尽快解决补偿安置问题,“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面对这些复杂的变化,被拆迁人最好不要自行盲目提起诉讼,而是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选择最适合自己案情的途径去走,才能最终保住本就应当属于我们的公平合理的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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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骄傲男人
2022-03-11 04:33:49 回复
律的制裁了。【应对四:已因逼签遭遇损害的,及时走法律途径】这里的“走法律途径”就不是前述简单的打打电话,交交材料了,而是要在专业律师的规划下提起相应的诉讼程序。需要注意的是,逼签行为本身绝非征收拆迁的“过程性行为”或者“准备性行为”,而是
山野间恋爱
2022-03-11 03:03:15 回复
救措施保障尚未签约的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山东高院在这一裁判中还特别强调,区政府主张绝大多数居民已经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理由,不能成为对其他未签协议居民实施停水、停电、停气等行为的正当理由,本院对此不予支持。无疑,有了这样的说理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的裁判撑腰,
陪你搞怪给你深爱
2022-03-11 07:38:28 回复
对逼签的有效策略。【应对一:面对逼签,“拖”字为上】征拆领域过去有句名言叫“以拖待变”,这也正是拆迁方对被拆迁人颇为不满的一点,它指的是对补偿不满就拖着不签字,意图以延误进度实现补偿利益的
离人何必挽
2022-03-11 07:03:41 回复
到的“拖”是避免正面冲突对抗,是应对逼签时的大战略。那么“自力救济”则是自保的必要反应,干等着警察出警无疑是不现实的。征拆领域的“自力救济”当然包括正当防卫,尽管在明律师一向不鼓励被拆迁人这样做,但从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态度上讲,该防卫时坚决
够狠才男人
2022-03-11 01:32:29 回复
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扭送权利,防住了一开始的阶段,拆迁方意识到大家不好惹,行为一定会有所收敛。当然,被拆迁人一定要谨记,自力救济一要合法,二要适度,不得采取一些过激的违法举动来“维权”,否则被拆迁人自己就要先面临法律的制裁了。【应对四:已因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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