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1 | 评论:3
2021年3月6日,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严重超速行驶并引发交通事故,被三明高速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这是三明高速交警支队首例以运输旅客超速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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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超速、超员、非法营运
引发事故
2021年3月6日8时5分许,陈某某驾驶闽D*****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泉南高速由宁化往永安方向行驶,行驶至泉南高速(闽)B道224km+600m处,发生车辆碰撞道路右侧护栏后旋转再次碰撞右侧护栏的事故。
民警在现场调查中发现,该车核载9人,实载13人,超员4人,超员40%以上。驾驶员未取得营运许可,从事客运活动,涉嫌非法营运。此次事故造成5名乘客受伤。
经高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证实驾驶员存在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
经检验鉴定机构鉴定,该车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135km/h,而事故发生路段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行驶速度为:7座及以下小客车100km/h,其他车型80km/h。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超员、超速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700元,驾驶证记18分。
由于肇事驾驶员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以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速度行驶,且行驶时速超过90公里以上,属于运输旅客严重超速的情形,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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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省公安厅部署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自4月1日至7月9日,以面包车、轻型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通往农村田地、果园茶园、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道路,以“一早一晚”为重点时段,紧盯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严管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载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加大路检路查和视频巡查力度,严查严处种植养殖场、 厂区工地等用工企业车辆违法超员、违法载人接送务工人员等违法,及时通报企业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追究企业责任;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拼车包车超员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
公安交警提示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请选择正规车站和营运车辆,拒绝乘坐三轮摩托车、货车、非法营运包车、超员载客拼车。
来源: 莆田交警微发布
本文标签: 对方严重超速怎样起诉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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