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9 | 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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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能得到解答,高明法院与佛山电台高明分台FM88.3合作开设“以案说法”专题节目,结合日常生活实际,从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进行真实案例普法,第一季群众反响良好。
目前,已经开启了第三季“以案说法”,今后我们将会更注重选择贴近民生等案例进行剖析、讲解,使群众透过案例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实现债权?
剖析真实案例,
透视法理人情,
欢迎大家继续收听
高明法院与佛山电台高明分台FM88.3
合作开设“以案说法”专题节目!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无财产供可执行,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将案外人或第三人追加为案件被执行人,能及时将无法执行的案件执结到位,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在反制规避执行、迅速实现债权、减轻当事人讼累等方面有重要作用。那么,怎样追加被执行人呢?今天,高明法院李嘉佳法官来跟大家谈谈这个问题!
案情回顾
在A公司与谢某合同纠纷一案中,高明法院依法判决A公司向谢某退还部分服务费用14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A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查询A公司的银行存款、证券、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且该公司已停止经营并人去楼空。但法院发现A公司是B公司的分支机构,B公司为总公司,且B公司尚未注销。申请执行人申请将B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后予以追加。但B公司也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无具体办公场所。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B公司名下除了A公司外,还有其余二十多家分支机构,由于申请执行人已经追加了作为总公司的B公司为被执行人,在B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执行B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经查询,发现分支机构C公司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立即委托C公司所在地法院协助扣划,最终申请执行人连本带息收回了全部执行款,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权利人仅起诉分支机构,
法院也仅判决分支机构承担责任,
权利人在申请执行阶段,
发现分支机构不具有清偿能力,
能否要求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予以明确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追加被执行人
要满足什么前提条件?
启动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应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法院通常的判断标准是,执行实施部门是否已经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在此条件下,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案外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才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
在追加程序中,
哪些主体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追加被执行人必须坚持事由法定原则,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追加被执行人,即追加被执行人应当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除了本案这种分支机构与总公司之间的情形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的。
四、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的。
六、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外的非法人组织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依法对该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为被执行人的。
七、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八、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
九、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十、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十一、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
十二、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十三、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向执行法院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十四、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十五、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十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
十七、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财产依行政命令被无偿调拨、划转给第三人,致使该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
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一是无需通过追加程序即可裁定直接执行的情形:
(1)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2)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字号经营者的财产。
(3)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4)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5)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6)执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发生变更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姓名或名称变更后的主体作为执行当事人,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变更前的姓名或名称。
二是不能适用追加程序,但可通过其他程序解决的情形:
(1)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为夫妻一方的,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主张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
(2)除可以追加符合条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外,执行程序中不能以公司和股东之间存在财产混同或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
接下来,是市民问题回复环节,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民问题
市民陈先生在高明区某公司工作,公司在2021年所有的规定的节假日都没有放假,也没有给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例如2021国庆7天假期,公司只给10.1日当天双倍工资,剩余6天没有,公司还要求员工在2022年1月不能公休(每月2天),如果公休就会扣除相应的全勤奖与奖金,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陈先生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回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若陈先生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陈先生可以向佛山市高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好了,
本期节目就到这里,
下期,请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
咱们不见不散!
高明法院微信编辑部
来源:高明法院
编辑:刘江欣
审校:李军、杜楠
本文标签: 起诉欠款执行期间怎样追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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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少男西行纪
2022-03-10 21:05:17 回复
剖析、讲解,使群众透过案例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实现债权?剖析真实案例,透视法理人情,欢迎大家继续收听高明法院与佛山电台高明
贴身侍从
2022-03-10 19:48:22 回复
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的。四、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分立后新设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被执行人在分立前与申请执行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五
恶魔的宠爱
2022-03-11 00:14:40 回复
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
秋天的风
2022-03-11 06:01:59 回复
程序,但可通过其他程序解决的情形:(1)执行依据确定的被执行人为夫妻一方的,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得裁定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主张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
智商不在服务区
2022-03-11 04:19:32 回复
另行诉讼主张权利。(2)除可以追加符合条件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外,执行程序中不能以公司和股东之间存在财产混同或人格混同为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通过另行诉讼主张权利。接下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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