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3 | 评论:1
#抚养权# 五大法宝让法官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你
法律无非百姓柴米油盐#普法频道#
劳燕分飞之后,最受伤的就是嗷嗷待哺没有独自生活能力的孩子,孩子是每个父母的心头肉,当两个人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时候,你该如何准备才能尽可能的获得抚养权?五大必学技巧让法官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你!
1、证明自己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
举证证明自己的居住环境、经济收入、教育程度、时间和精力方面更适合照顾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如果这些差异不大,但是如果你的思想品质、时间精力更具有优势的话对你也会更有利。
如果一方性格暴躁、有暴力史、有出轨等道德问题你可以在这些方面准备充足的证据,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陪伴上,如一方经常出差肯定是不容易经常照顾孩子的,无法顾及孩子的饮食起居和教育指导孩子,但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时间精力上更容易照顾孩子而对方不具备这些条件,那么对你肯定是有利的,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自己的其他亲属能为照顾孩子提供帮助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都要工作,很多时候真正照顾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带孩子。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果能举证证明孩子一直由自己的父母照顾,孩子跟自己父母感情较深,自己的父母身体健康,并有强烈照顾孩子的意愿,而对方的父母则和孩子接触少、对方父母身体不好,无法帮助照顾孩子等情况,那么往往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比较有利。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毕竟,孩子不仅仅只是父母的孩子,也是的孩子,法官处理抚养权纠纷案件以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标准来进行判定抚养权给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处理抚养权的基本方针,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就更倾向于哪一方。
如果双方离婚,哪一方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如孩子一直在某学校就读,已经对附近的环境、同学很熟悉,而父母一方则要把孩子带到其他城市生活,那么对要把孩子带到其他城市生活的一方争取抚养权就不利,毕竟一下子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孩子很难适应,对孩子来说不如在原来的环境里更为舒适。如一方生活在城市,一方生活在农村,而孩子一直生活居住在城市,那么在城市一方的父母往往更加有利。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取得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如果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对自己往往更加有利。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毕竟孩子大了,会有自己的想法,跟随他自己的想法,孩子的成长上会更加快乐,而不是非要把大人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毕竟,父母离婚,无法常常看到另一方父母,对孩子的伤害已经很大了,再让孩子无法跟随自己想要一起生活的一方,无异又是对孩子的再次伤害。
5、存在法定取得抚养权的优先情况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只要母亲争取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法官一般会酌情予以优先考虑。
本文标签: 离婚怎样争取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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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祁山道人
2022-03-10 21:44:39 回复
#抚养权# 五大法宝让法官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你法律无非百姓柴米油盐#普法频道#劳燕分飞之后,最受伤的就是嗷嗷待哺没有独自生活能力的孩子,孩子是每个父母的心头肉,当两个人都想要孩子抚养权时候,你该如何准备才能尽可能的获得抚养权?五大必学技巧让法官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你!1、证明自己的条件更适合抚养
最强无敌熊孩子
2022-03-10 23:37:14 回复
抚养权就不利,毕竟一下子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孩子很难适应,对孩子来说不如在原来的环境里更为舒适。如一方生活在城市,一方生活在农村,而孩子一直生活居住在城市,那么在城市一方的父母
烈火雄心
2022-03-10 23:41:20 回复
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只要母亲争取抚养权都会判给母亲。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
安稳随性人
2022-03-11 02:52:56 回复
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如果存在上述情形,法官一般会酌情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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