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2 | 评论:3
一、相关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法官考虑孩子该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哪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时候,主要依据以下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参考案例
参考理由:考虑到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4条,应由被告抚养为宜。理由如下:1.原告为乙××炎患者,具有传染性,自恋爱至结婚一直蓄意隐瞒,直至孩子出生时,医院要求孩子接种特××肝疫苗时,原告见无法隐瞒,才告知被告××肝小三阳具备传染性,与孩子朝夕相处,共同饮食,孩子患病的几率将大大增加。2.原告性格暴躁,敏感易怒,有暴力倾向,婚后多次砸坏家中物品,殴打抓挠被告,造成被告身体多处伤痕,该事实被告可以提供伤情照片和损坏物品照片为证。原告的上述行为具有持续性,并非偶发,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将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3.原告没有自己的房子,不具备孩子的基本生活条件。4.被告母亲病情经过治疗已经有所好转,被告父亲也退休在家,二位老人均曾当过老师,文化素质较高,愿意帮助被告照料婚生子,精心抚养,为其成长教育提供温馨的家庭环境。综上,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应由被告抚养为宜。如果抚养权归被告,被告也要求原告支付每月900元抚养费至婚生子年满18周岁。(摘自某离婚纠纷)
三、总结
总之,一定要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考虑哪一方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当然也要看年龄,两岁以下随母亲生活为原则,两岁至八岁考虑环境,八岁以上重点考虑孩子的意愿。当然如果一方想要抚养权,一方不想要,那么大概率会判给想要抚养权的一方。也有极端的,父母都不想要抚养权,法院有可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本文标签: 离婚不要孩子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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