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67 | 评论:1
裁判思路
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夫妻之间应当履行对对方的忠实义务。
离婚后还能以对方婚内出轨为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姜某与毛某1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姜某,女,1987年7月1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毛某1,男,1982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案件事实
毛某1、姜某(女方)原系夫妻关系,于2010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2017年育有一女毛某2。后双方于2020年1月17日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
离婚后,毛某1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姜某(女方)赔偿毛某1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庭审中,毛某1为证明姜某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向法院提交照片、微信记录截图、火车票购票记录等证据。
一审法院认为
感情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夫妻之间应当履行对对方的忠实义务。本案中,毛某1以姜某(女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为由要求姜某(女方)对其予以赔偿。姜某(女方)虽否认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就其抗辩意见并未充分举证,且对毛某1出示的证据材料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故对姜某(女方)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对毛某1的诉讼主张法院予以采纳。关于毛某1要求姜某对其赔偿的具体数额,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调整。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
一、姜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毛某1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
二、驳回毛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
夫妻之间应当履行对对方的忠实义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本案中,根据本案一、二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尤其是毛某1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毛某1主张姜某(女方)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姜某(女方)虽否认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反驳,并且对毛某1提交的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材料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综合考虑双方举证情况,一审法院对姜某(女方)的主张不予采信而酌情判决姜某(女方)赔偿毛某1精神损害赔偿金一万元,并无明显不当。姜某(女方)的上诉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姜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出轨#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失费?#
本文标签: 男方出轨被起诉离婚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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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拳拳杀气
2022-03-11 02:42:51 回复
方)对其予以赔偿。姜某(女方)虽否认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但就其抗辩意见并未充分举证,且对毛某1出示的证据材料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故对姜某(女方)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对毛某1的诉讼主张法院予以采纳。关于毛某1要求姜某对其赔偿的具体数额,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调整。综上,
为赋新词强说愁
2022-03-10 19:56:08 回复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出轨# #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失费?#
心无恙
2022-03-10 20:07:33 回复
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根据本案一、二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尤其是毛某1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毛某1主张姜某
心无恙
2022-03-10 19:53:09 回复
其抗辩意见并未充分举证,且对毛某1出示的证据材料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故对姜某(女方)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对毛某1的诉讼主张法院予以采纳。关于毛某1要求姜某对其赔偿的具体数额,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予以调整。综上,一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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