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45 | 评论:3
法制网讯 (通讯员 陈静) 自2015年12月以来,南京市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持续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行动,大限度做到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应援尽援。中心共接待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25件,占同期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的78%,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达70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速承办,相关申请资料和手续可以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再补充完善,对外来务工人员因追讨工资、因工受伤要求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免于经济审查。
二是实行“一援到底”。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由中心专职律师办理,对群体性民工讨薪事件一援到“底”, 中心专职律师为农民工代理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案件审结后,法律文书生效时,如果对方没有履行义务,提供延伸服务,代理申请强制执行。帮助500余名农民工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办理强制执行手续,协调执行事宜。仅春节期间就为500余名工人讨要工资600余万元。
三是加强联合联动。建立农民工讨薪联动机制,整合全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力量,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整体联动、全面合作,切实保障援助讨薪案件的工作效率。
四是畅通服务渠道。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无休服务岗”制度,保证“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全面畅通,做到及时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回应农民工讨薪请求。在专项农民工讨薪行动中妥善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2016年5月,王某等12名职工与某制造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在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后,法援中心会同周岗法援工作站的人员多次联系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职工代表说明企业目前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及目前案件执行难的实际情况。在法援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与职工达成和解协议,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自己贷款来先支付拖欠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2名职工在劳动仲裁开庭前即全额拿到了拖欠半年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3万余元。
本文标签: 南京江宁法律援助中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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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影
2022-03-10 13:24:32 回复
心共接待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25件,占同期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数的78%,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达70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
撑场子
2022-03-10 08:24:50 回复
企业负责人和职工代表,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职工代表说明企业目前所面临的资金困难及目前案件执行难的实际情况。在法援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与职工达成和解协议,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自己贷款来先支付拖欠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12名职工在劳动仲裁开庭前即全额拿到了拖欠
春日无尾熊
2022-03-10 14:34: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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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偏爱
2022-03-10 14:2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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