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4 | 评论:2
编者按:王某因结婚需要购买了居住在山东的李某名下位于天津的房屋,且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到被告所在地山东某法院起诉,王某付款后,李某不同意交房。现王某想解除合同,要求李某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关键词 | 合同纠纷、管辖、不动产
因王某听说不动产纠纷必须到不动产所在地起诉,约定其他法院无效。现来咨询他是否也可以到天津起诉?
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故王某与李某的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因此只有涉及到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才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请求则是按照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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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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