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48 | 评论:3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月28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内,当事人偷偷撕毁证据原件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罚款2000元。
沙某和韩某是朋友关系,2018年5月沙某跟韩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此后,沙某先后还款2.2万元,剩余款项经韩某多次催收,沙某迟迟不予偿还,无奈韩某只好把沙某告到了法院。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然而,调解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后,沙某却趁人不备,将借条藏匿,并带至卫生间将证据撕毁冲入马桶,致借条原件灭失后,沙某对调解意见反悔,要求法庭开庭审理。
证据原件丢失后,法官立即告知在场当事人藏匿、毁灭证据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但沙某并不承认自己销毁了证据。最后,经过调取监控,查实沙某确实趁人不备将证据藏匿并损毁。
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沙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主动向法庭承认错误并写下悔过书,鉴于沙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法律后果,批评教育后,认错态度较好,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沙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沙某和韩某最终也达成了调解协议,沙某给付剩余欠款1.8万元。
本文标签: 法官毁灭证据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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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部落
2022-03-09 14:05:44 回复
自己销毁了证据。最后,经过调取监控,查实沙某确实趁人不备将证据藏匿并损毁。经过法官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沙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主动向法庭承认错误并写下悔过书,鉴于沙某的行为未造成严重法律后果,批评教育后,认错态度较好,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依据
鹿岛
2022-03-09 16:1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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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00:59:29 回复
,认错态度较好,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沙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沙某和韩某最终也达成了调解协议,沙某给付剩余欠款1.8万元
酒馆老板
2022-03-10 00:5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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