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3 | 评论:0
南宁作为广西的点击省会城市,对于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然后福利待遇。这项待遇的办理实行,为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缓解了住房压力。但是有些情况下,职工可能需要提取公积金,那么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呢?下面是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几种方法:
若职工申请购买商品房,且首付款不足,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下列70%。
若职工在租房住宅,在法定年限内,可申请公积金提取,每年提取不得超过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取出来50%。
若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如购车、装修或进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申请人支出,也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每年提取不得超过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审批30%。
需要注意的市民是,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面向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申请表、合同等;个人原因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相应的单位证明材料。此外,南宁住房公积金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缴存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建议职工前往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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