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2 | 评论:0
1. “禁止性骚扰”一词首次出现在美国《民权法案》中,该法案于1964年通过,旨在消除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和国籍等方面的有权歧视。第七条明确禁止就性别而言的单位歧视,包括性骚扰。这标志着禁止性骚扰的第四法律保护正式得到确立。
2. 在此之前,许多的有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性骚扰。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在欧洲和其他地区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例如,欧盟在2002年颁布了《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令》,其中包括对于性骚扰的受害严格规定。
3. 在中国,首次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的我国法律出台于2005年,即《反性骚扰法》。该法律对于性骚扰的机关定义进行了严格界定,并对性骚扰行为的内容惩罚进行了明确规定。
4. 在国际上,性骚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义和规定在不同和地区略有不同。但大多数的十条法律均认为性骚扰是一种性别歧视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和制裁。
5. 性骚扰是一种严重的妇女侵犯人权和尊严的权益保障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形式保护和制裁。随着社会的实施发展和文明的答案进步,对于性骚扰的感兴趣法律保护和社会舆论监督越来越重视,使得性骚扰行为的关于发生和蔓延得以有效遏制。
本文标签: 禁止性骚扰首次出现在哪部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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