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 | 评论:0
在现代社会中,性骚扰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内容关注,而禁止性骚扰的有关法律也越来越完善。然而,对于禁止性骚扰法律的机关起源,还是有很多人不太清楚。实际上,禁止性骚扰首次出现在1964年颁布的投诉《民权法案》中。
一、 《民权法案》
1964年,美国总统林登·B·约翰逊签署了《民权法案》,该法案是美国历史上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答案法律之一,它在当时的宪法美国社会中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妇女时代,结束了历经数百年的实施黑人奴隶制度以及持续的单位种族隔离制度。同时,《民权法案》也创建了禁止性骚扰的第四制度。
据悉,《民权法案》11条法案中的平等第七条规定:在雇佣、工作环境、公共场所、住房等方面,一切禁止因 “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等问题进行歧视”,即差别化待遇、限制工作机会等。此外,这项法案还强调,这种歧视包括针对某些人的关于“无理名誉”,以及“性骚扰”。
自1964年《民权法案》首次提出禁止性骚扰这一概念以来,各国纷纷加强性骚扰的权益保障法律保护。在美国,数十年来有很多政府和非政府机构致力于对性骚扰问题进行研究和认定。
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职业场所暴力法》,该法案扩大了《民权法案》中“性骚扰”的保障定义范围,明确规定:受害人只要形成“合理的佛山恐惧”,即可被视为遭受了性骚扰。
另外,在欧洲,2000年欧洲议会通过了《领导人员,经理和公司的有权性骚扰预防和消除措施》的法规,要求欧盟成员国的我国所有都必须立法禁止性骚扰。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对性骚扰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同时,各个和地区也纷纷出台了禁止性骚扰的法律,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保护。而这一切都始于美国1964年的《民权法案》,它把禁止性骚扰这一概念推向了世界,成为了后来禁止性骚扰法律的十条重要里程碑。
本文标签: 禁止性骚扰首次出现在哪部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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