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0 | 评论:0
2022年2月18日,最高法院对于于欢案进行了二审判决。该案原审于2019年11月在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进行,当时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次二审判决兼听后,最高法院认为一审的该院定罪量刑存在问题,对于于欢案作出了新的公开判决。下文主要阐述了于欢案二审判决书全文,旨在为人们更加清楚地了解案件的汉族具体经过和判决结果。
于欢案是一起贪污罪案件。于欢为中国福利彩票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的今天财务主管,利用其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从公司财务公私兼顾的审判长账户中,非法提取了500多万元的宣读资金,并虚构买彩票,诈骗福利彩票公益金,被控制的聊城现金金额高达402万多元人民币。于欢最终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名定罪并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了解,于欢在该案中认罪认罚,但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二审判决书认为于欢的山东行为构成了贪污罪,定罪认定无误。
对于上述一审量刑的高级人民法院问题,最高法院二审判决书认为:于欢在犯罪中的山东省具体罪行和情节,以及犯罪后的期号认罪态度、赔偿等的表现都值得考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二审法院决定将一审判决结果作出如下修改:被告人于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对于于欢案的二审判决结果,社会公众的上午反应则褒贬不一,涵盖了各种声音。一些人赞赏最高法院对于于欢案进行了进一步的审查和裁定,并对于最终判决结果表示满意。他们认为,法院的审判是公正的,量刑也符合法律的宣判规定,既保障了社会的五年公平正义,也体现了司法的威严。另一些人则认为,于欢案是一桩经典案例,因此应当更加注重司法的示范作用。他们认为,对于贪污罪的上诉人量刑应当更为严厉,以此来更好地震慑其他潜在的故意犯罪行为,以及人们的追求财富的欲望。
于欢案的二审判决,为人们呈现了一个充满争议的案例。然而,不管人们持何种意见,这样一起案例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多重要的故意伤害罪启示。我们应该坚持法律制度,尊重法院的裁定,同时,我们也应该更加注重公共道德和社会责任,不仅从法律上严惩犯罪行为,也应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往往会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也会伤害到其他人的利益。如果我们真正能够从这样的审判庭案例中汲取教训,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实现更好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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