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今年两高对盗窃犯罪的数额作了新规定,“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数额分别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 二、盗窃犯罪数额达到较大,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达到
盗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就是犯罪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由于诈骗罪与盗窃罪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所以需要严格区别首先,并非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进而取得了财产就成立诈骗罪,因为盗窃犯也可能实施欺骗行为其次,并非只要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将财产“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人,就成立诈骗罪,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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