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不能缓交,该政策没有延续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二、符合条件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bai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du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zhi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说的25%就是先把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再乘以税率20%,相当于实际上是5%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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