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需要去学习并通过科目一的考试
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
1、需要去学习并通过科目一的考试
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2、年审的时候会被降级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A、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
B、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后,给予审验;
C、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降级;
D、逾期未审验仍驾车,处2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扣满12分,只需要考科目一,费用几百元,通过考试才能恢复12分,如果15天内不参加考试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

驾驶证扣满12分后会暂扣驾驶证,然后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驾驶证满血复活...

C1驾驶证达到或超过12分的,要及时处理违章交清罚款,须在十五日内去参加交警指定为期7天的新交法学习和科目一考试,能通过考试的可以领回驾驶证;A、B类驾驶证达到或超过12分的,要去车管所办理驾驶证的降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