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2、用途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
(1)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2)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
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
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2种:
(1)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
(2)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
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
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集体建设用地,又被称为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集体土地只要村委会同意,可以自行流转国有土地的流转要经过国土局备案,变更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者:由农村村民构成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在此类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建造的建筑物等,为集体土地附着物使用方式: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收益渠道: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2)国有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的所...

展开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

区别在于房屋的补偿价值认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是参照土地管理法中的附着物补偿,一般按房屋的重置成本(建筑成本)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