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7 | 评论:1
#法律行动#王与姜于2011年结婚,姜于2012年生下一女。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还在某市买了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本以为这一家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在买房后的第二年,他们的感情因琐事出现了裂痕,最终走上了协议离婚的道路。
两人离婚时,王考虑到女儿还小,母亲抚养比较方便,便将女儿提供给姜抚养。根据两人的离婚协议,房屋归姜某所有,但姜某需向王某支付30万元,王某需每月支付其女儿生活费1000元。可是,离婚后,姜没有那么多钱了。他只一次性给了王10万元,其余20万元未在约定期限内给王。为此,王不再给女儿生活费。
王某停止支付女儿生活费数月后,姜某以王某未按时支付女儿生活费为由,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按月足额支付女儿生活费。法院是否会支持姜的诉讼请求?其实法院会怎么判决,我们一眼就能看出相关法律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需要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上述比例,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维护费数额。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67条规定,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该法第1084条规定,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还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是父亲直接抚养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案中,姜某诉王某,王某支付给女儿的每月生活费1000元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符合有关规定。作为一个父亲,支付生活费是王的责任。姜某欠王某20万元的赔偿金是姜某与王某之间的纠纷,不应与王某支付给其女儿的抚养费相混淆。说白了,这是两码事,一码换一码。
因此,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理由是江没有给自己补偿。当然,人民法院也支持了姜某的诉讼请求,要求王某按约定每月向姜某支付女儿生活费,直至女儿成年。
本文标签: 法院诉讼抚养权诉讼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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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梦笑痴人
2022-03-23 21:18:01 回复
诉王某,王某支付给女儿的每月生活费1000元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符合有关规定。作为一个父亲,支付生活费是王的责任。姜某欠王某20万元的赔偿金是姜某与王某之间的纠纷,不
山野间恋爱
2022-03-23 17:17:29 回复
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上述比例,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维护费数额。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67条规定,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赡养
江南吃醋王
2022-03-23 20:16:56 回复
#法律行动#王与姜于2011年结婚,姜于2012年生下一女。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还在某市买了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本以为这一家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在买房后的第二年,他们的感情因琐事出现了裂痕,最终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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