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
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
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公积金提取
![没有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不买房子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

可以取走,或者销户转出去公积金支取需要一定手续,租房等等,你最好问一下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哪些材料不取走,可是可惜了呢,那是自己的真金白银社保可以转移走...

公积金不提出来,是按照活期储蓄获得利息,提出来后如果放银行存一个定期,利息收益能高一点你离职后单位自然不会再继续为你交钱,所以他们会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内部封存,当然这是在你还没有找到新单位的情况下,如果内部封存一个月仍不能将公积金关系转出,那么就会将你归入集中封存,就是统一由公积金管理部管理这样的人员关系,你的公积金从单位为你办理内部封存那个月开始就已经停止了,等你有了新的单位后可以继续缴纳...

根据你的条件,当然可以提取按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职工离开本行政区域,用人单位已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以转账方式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新账户;用人单位尚未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迁出单位应当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托管手续第十三条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第十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应当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