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7 | 评论:1
[ Case ]
2010年7月,张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自那以后,陈某一再敦促失败。2013年,张某意外死亡,其父母、妻子、子女继承相应遗产。
2019年,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的5名继承人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在庭审中,张的父母和儿子辩称,他们不知道借条的存在,并怀疑借条上签名的真实性。
法院认为,与张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三被告虽对涉案借款有异议,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因被告均为张某的继承人,且未放弃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故判决五被告返还借款15万元,并在继承范围内支付相应利息。
[形势分析]
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死亡,贷款人的债务可能无法全部清偿,因为其家人当然没有继续清偿的义务。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情况:
案例一:借款人死亡,其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然后,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受此限。
案例二:没有遗产可供继承或者家庭成员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追究被继承人清偿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贷款人,一旦借款人死亡,其继承人将面临一笔不熟悉的债务,很可能会因为不知情、债务偿还等原因而消极应对。但通过诉讼,出借人需要查清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
来源:中国普法。
本文标签: 贷款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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