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11 | 评论:1
那么,申请费由谁来出呢?可以缓交、减交甚至免交吗?
如果有,根据什么标准?是否按照立案时的申请执行额计算?还是按照最终落实到位的总额来算?
如果批量执行到位,是先付款后付款,还是全部执行到位后付款?
今天,保发法官就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01执行申请费谁来出?
曾几何时,很多执行法官可能都接受过当事人的“灵魂拷问”:“我终于打赢了官司,想申请执行,但首先要预付申请费……”
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明确规定,申请费无需预交。从此,生效法律文书持有人申请执行,不再需要预交申请费!
法律链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申请费不得由申请人预交,应当在申请费实施后缴纳。
02申请费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执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价格的,每件从50元到500元不等。
2。执行金额或价格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缴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缴纳。
03申请费什么时候交?
如提出执行申请时申请标的为100万元,则执行申请费计算为12400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银行存款10万元划拨给被执行人。那么,法院是否直接将这10万元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还是在预先扣除执行费12400元后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还是按照10万元的标的,提前收取1400元的执行费?
目前对此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各地司法实践不一。但是有一个共识,个人生活、企业生产经营中有实际困难或者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优先满足你的债权。
案例1
打工人小张生活困难,迫切等着第一期执行到位的工资去支付房租,这时,小张可以申请法院先行实现自己的债权。手表行业旅游
某加工企业,急需资金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这时,企业可以申请法院先行实现自己的债权。04我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执行申请费吗?
当事人缴纳申请费有实际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但免交只能适用于自然人。当然,法院是否允许,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
案例3
患有严重疾病的被执行人小王和申请执行人小张达成了分期付款协议并履行完毕后,依法应由被执行人小王交纳执行费用。但,小王因疾病缺乏经济来源又无其他有效财产可供法院执行。那么,小王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形式免交申请费。案例4
A公司是一家小微贸易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欠下10万元债务,A公司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后通过努力,A公司逐步走上正轨并将债务全部还清。A公司可以申请缓交或者减交部分执行费,但其无权申请免交。法律链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济,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免诉讼费只能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其他确需免除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免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助,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其他确需减免的情形。
人民法院批准减免诉讼费用的,减免比例不得低于30%。
[/s2/]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请求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的;(二)海事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法律援助;(四)其他确需延期的情形。
执行申请费变化的背后是人民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兑现,强化对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价值追求和不懈努力。人民法院将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诉讼便利度和满意度,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在司法的各个环节!通讯员:胡明东
编辑:许
校对: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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