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71 | 评论:1
一、对律师函的一知半解
在一些新闻和影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律师函”的应用。在一些网购平台上搜索“律师函”,也能找到很多“超低价”的律师函服务。那么,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正常流程是怎样的,可能涉及哪些环节?
(1)在律师出具律师函之前,往往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正常情况下,律师需要与委托人进行如下沟通:
1.听陈述;
2.整理证据(包括补充证据和固定证据);
3.核实事实;
4.调查取证(如有);
5.法律分析(例如,案例和法规搜索报告、讨论和演示)。
(2)律师函本身的内容、发信人的身份以及背后的准备工作都可能影响律师函的效果
1.涉及专业领域的律师函,需要有该领域的专业法律知识作为支撑,根据案例进行定制——如果简单套用通用模板,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
2.律师函的出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声誉和专业水平也可能影响律师函的预期效果。
3.如果律师函不规范、不专业、不严谨,可能会使对方怀疑律师函的真实性、专业性、合法性,同时怀疑委托人的维权决心,导致律师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4.律师函有时需要恰当地向对方传达律师函背后的很多准备工作,如取证固定、列举对方违法事实、列举并简要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等。
5.如果案件进入仲裁或诉讼,律师函本身也可能成为证据,其出具时间、送达情况、内容表述、措辞等都可能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律师函的出具也应谨慎处理。
(3)律师函一般发给特定对象,不宜群发或公开发展
1.在专利侵权不成立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向竞争对手的客户发送警告函的行为可能会被裁决机关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2.如果信中陈述的内容不客观、不真实,通过公开渠道和媒体发送,可能会引起名誉权领域的侵权纠纷。
(四)律师函的作用
1.督促对方履行相关义务(如支付、交付、交换、办理事宜、支付拖欠工资等。);
2.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如限期搬出、改正、下架虚假陈述、下架侵权商品等。);
3.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如在三年诉讼时效届满前,发函催促对方还款,如果送达成功,三年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4.阐明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建议双方和解、协商、谈判;
5.发出正式通知、正式告知,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如追认、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主张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等。);
6.代表客户做出法律回应。
二。律师函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的应用
劳动合同纠纷比普通民事纠纷多了一个“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如果需要走“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全流程(注:工伤案件还可能涉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等。,需要很长时间),可能需要更多时间。这时,有些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1)律师函一般可用于以下目的:
1。劳动者的角度
(一)依法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注:包括“未付款”和“付款不足”。)
(2)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比如要求支付克扣工资、拖欠工资、加班工资、提成工资、项目奖金等。
比如某劳动者委托律师给公司发律师函,要求公司支付工程奖金,公司未能支付,劳动者起诉。一审未能支持,二审改判支持。二审判决公司向工人支付工程奖金。详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沪01字第1686号
(三)要求提供工作条件;
(4)要求劳动保护;
(5)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又称“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一个劳动者给公司发律师函,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院查明后,判决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详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沪0105民初第21797号。
(6)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注:虽然法律规定连续签订两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或者连续工作满10年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一般需要证明自己提出过这种要求,或者保留自己提出过这种要求的证据。
(7)对工资变动、岗位变动有异议,要求改正的;
比如公司单方面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劳动者以律师函的形式表示反对。最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差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沪01字第5609号
(8)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和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
注:“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是惩罚性的法律责任,较重。虽然法律早有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还是不了解,不理解。一旦劳动者发函单独提出这一诉求,可能会引起双方的“激烈冲突”。一般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建议单独发函,或与劳动争议其他诉求一并提出,建议慎重提出。
(9)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死亡抚恤金等。
注:法律允许双方在合理范围内达成赔偿协议,双方不能反悔。例如,在深圳中院二审的民事判决书中,案号(2020)粤03第27076号,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公司一次性支付劳动者45400元,劳动者不再要求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残疾人就业补助金22340元后,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协商一致的真实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以及在数额上明显显失公平,应认定为有效。
2。雇主的观点
(一)要求履行竞业禁止和保密义务。
(注:双方需事先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已相应支付相关补偿,方为有效。)
(2)要求复工;
(三)要求返还财产和物资;
(4)要求办理相关工作交接;
(五)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注: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发函告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留这一要求的证据。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用人单位仍可由裁判机关确定支付双倍工资。)
(二)具体情况
1。劳动者通过律师函表达了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得到了裁判的支持
(1)参考案例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第10313号二审民事判决书:
(2)基本情况
一名工人被单方调职,职务由总监降为普通员工,办公室被调到楼梯大厅前台,打印和电脑权限被禁用。该工人认为调动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公司的做法涉嫌不提供工作条件,于是委托律师将律师函邮寄给公司,要求赔偿。
(3)裁判的观点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一审认定转让行为明显带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并无不妥,我们予以确认。被上诉人将请求赔偿的律师函邮寄给上诉人,并告知上诉人将于2019年6月17日归还门禁卡等材料,之后就不回上诉人办公室上班了。该行为应视为被上诉人与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审认定上诉人违法调动工作岗位,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2665元,合法正当,本院予以维持。
(4)简要分析
劳动者被非法调岗,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何证明公司构成“非法转岗”,劳动者需要收集、固定哪些证据,如何与公司沟通,劳动者发给公司的信件如何快递等。,可能都涉及到劳动法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我的主张的落空/[/k0。
结合这个案例,其实劳动者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在律师认可其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向公司发送律师函,以促使公司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双方纠纷,比“诉讼”更省时——如果确实无法协商,相关函件本身也可以成为仲裁和诉讼的证据。
2。劳动者自行离职后,委托律师发函主张强制辞退,未能得到裁判支持
(1)参考案例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4民终第3564号
(2)基本情况
一个劳动者因为被拖欠工资,自己离职。过了一段时间,他委托律师给用人单位发函,要求强制终止和强制终止的经济补偿。
(3)裁判意见(摘要)
第三次纠纷,M通过律师向J缝纫厂发出律师函,J缝纫厂拖欠M的劳动报酬,故M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J缝纫厂应支付经济补偿金。J缝纫厂对律师函的真实性无异议,承认收到律师函,但M并没有去J缝纫厂结算工资。
……
一审法院认为:.....鉴于第三起纠纷,劳动者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拖欠工资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说明理由。现M于2015年11月初自行离开J缝纫厂停止工作,直到2015年12月18日才以J缝纫厂拖欠工资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m现主张J缝纫厂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作出判决:1。j缝纫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M拖欠的工资19175元;二、驳回M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简要分析
劳动者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理由。
如果劳动者离职时没有同时要求强制辞退,而是在离职后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强制辞退,那么劳动者的诉求可能得不到裁决者的支持——强制辞退涉及劳动法专业知识的运用,建议委托劳动法领域的专业律师谨慎操作。
3。公司跨市搬迁,但未与工人协商达成一致。工人委托律师函声称被迫终止,得到法院支持[/s2/]
(1)参考案例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苏05 6264号
(2)基本情况
某企业准备从江苏搬迁到安徽,搬迁后打算关闭原公司。劳动者随后委托律师向企业发送律师函,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支付之前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未发工资,理由是公司未与劳动者协商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
(3)裁判意见(摘要)
一审法院认为……苏州J公司在收到L的律师函后,应当知道L是基于苏州J公司将迁往安徽的认知而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况下,仍无证据证明苏州J公司就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应情形向L作出了明确说明,要求L继续履行合同。应认为苏州J公司无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基于上述情况,一审法院认为,L与苏州J公司于2020年7月3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l苏州J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在法律上是正当的,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
我院认为,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安徽J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成立时,其股东白xx、王X(合计占80%)仍为苏州J公司的投资人。两家公司都在名称中使用了“xx”二字,经营范围也非常相似。安徽J公司成立不久,苏州J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了投资人和经营地址。结合苏州J公司声称要缩减业务规模的情况以及L提供的视频中的人员对话,不排除苏州J公司因业务规模的变化而对人员和资产进行相应调整的可能。苏州J公司从原经营地址迁址,必然导致L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结合前述情况,L对苏州J公司搬迁至安徽产生怀疑是合理的。苏州J公司未就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相应事宜给予L任何说明或答复,也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为L提供了相应的工作条件。现L要求解除与苏州J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一审法院支持L。
(4)简要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迁往另一城市,则可能构成“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此时,劳动者可以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劳动者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法院审理后认可,支持了劳动者的诉求。
(注:本文所有案例均来自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
作者简介:黄律师律师,深圳市执业律师,擅长民商事纠纷(股权纠纷、公司法纠纷)、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我们会尽快回复)
感谢您的阅读。您的收藏、关注和好评是我们继续写作的动力。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川岛出逃
2022-03-20 14:47:48 回复
:法律允许双方在合理范围内达成赔偿协议,双方不能反悔。例如,在深圳中院二审的民事判决书中,案号(2020)粤03第27076号,双方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公司一次性支付劳动者45400元,劳动者不再要求公司支付任何款项。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残疾人就业补
水浒传在逃好汉
2022-03-20 09:16:18 回复
州J公司的投资人。两家公司都在名称中使用了“xx”二字,经营范围也非常相似。安徽J公司成立不久,苏州J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了投资人和经营地址。结合苏州J公司声称要缩减业务规模的情况以及L提供的视频中的人员对
真知灼见
2022-03-20 04:54:48 回复
专业律师谨慎操作。3。公司跨市搬迁,但未与工人协商达成一致。工人委托律师函声称被迫终止,得到法院支持[/s2/](1)参考案例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