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156 | 评论:1
将交通事故诉诸法院的费用:
①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予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从50元至500元缴纳;
执行金额或者价款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缴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1%缴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5%缴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缴纳。
(3)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客户端查看)本文标签: 打一场交通民事诉讼多少钱
温馨提示:本文是作者 茅于轼 发表的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火柴人
2022-03-20 04:04:14 回复
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从50元至500元缴纳;执行金额或者价款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亲爱的你快回来吧
2022-03-20 05:03:34 回复
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5%缴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缴纳。(3)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缴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向人民
纸船
2022-03-20 09:17:51 回复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从50元至500元缴纳;执行金额或者价款金额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缴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本文已有1位网友发表了点评 - 欢迎您
红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