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21 | 评论:1
欠债自然是要还的,但是有的债务人坚持不还钱,很多债权人也觉得无奈,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债权。然而,一些债务人被起诉后仍然不还钱。那么,他们被起诉后不还钱怎么办?
用户咨询:前段时间做生意赚了一点钱,有个叫苏的朋友来找我,说他资金周转有问题,想找我借钱。当时是因为哥们义气借的,没还。后来,我起诉了。打完官司,对方就是不还钱。打官司后民间借贷无钱怎么办?
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王龙律师解答:
如果起诉后仍然没有钱用于民间借贷,就应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仍无钱偿还的,将采取中止执行的方式处理。中止执行消失后,即对方有还款能力后,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对象提出有效异议的;
(三)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客户端查看)王龙律师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起诉借款案件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民间借贷的债务人跑路,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借贷关系是否明确”。对于“明确借贷关系”,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借贷关系不清,事实难以查清的,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应保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借款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消失,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将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应诉的。借款关系明确的,审理后可以缺席判决;不能查清借贷关系的,中止诉讼。
另外,在庭审中,债务人跑路,下落不明。如果借贷关系明确,可以默认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责令中止诉讼。
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执行财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其协助执行的,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拖延、拒绝或者阻挠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文件:也称为执行文件。人民法院执行应当以法律文书为依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需要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件必须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执行的依据;单据还必须有付款的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则不需要执行。
法律:申请期限为两年。申请限制执行的中止或者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法的有关规定。
清算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现金应当及时清偿。有多个申请人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应当按照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分配,不得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顺序如下:一、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及生活费;其次,偿还欠的税款;然后还清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同一还款顺序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按照每个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债务人应当在以后偿还未清偿的债权。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法律事务类型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日常法律服务等公司法律事务的民商事案件。坚持“受陛下之托,忠于陛下”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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