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 | 2023年06月16日 | 阅读:204 | 评论:3
生活中难免有时缺钱,经济吃紧。这时候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借钱帮忙周转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这时候风险就转移到了借钱的人身上。毕竟钱在别人手里,能否及时归还存在很大的变数,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借钱。
李和王的孩子刚出生,该花钱了。但在疫情期间,李失业了,家里没有经济来源,只好靠山空生活。于是他们找到朱,问能不能借20万。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朱看着这个快饿死的孩子,心软了,就答应了。拿到钱后,李某和王某满怀感激地离开了朱某家,并表示一定会如数归还。
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李也找到了工作,但夫妻俩都没提还钱的事。朱急了,就问李什么时候还钱。李苦着脸推来推去,就是不还钱。于是朱某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区法院判决他们偿还朱某的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不履行,朱某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李、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未执行。
两年后,事情发生了变化。李某、王某居住的区域被纳入拆迁范围,朱某认为自己的钱可以算落了。没想到,李和王还是不愿意还钱。他们与拆迁部门签订安置协议,子女李某选择货币安置170万元,他们选择房屋安置,企图通过将拆迁补偿款放在李某名下逃避法院执行。可移动款到账后,区法院依法扣划21万元用于偿还朱的本息。李和王的如意算盘已经落空空。不甘心的夫妻二人以李小某代理人的身份向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赔偿金归李小某所有,法院不应扣除其财产。法院驳回其异议后,两人提起诉讼要求执行异议。
如果夫妻二人这么有信心地提起诉讼,他们的诉请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那么我们还要看李小谋名下的170万元的性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财产为共同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分享所有权,没有任何份额。拆迁补偿款是对李一家三口的安置补偿款。即使在李某某名下,其所有权也是一家三口共有。
据此,区法院认为扣款并无不当,依法驳回李、王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李、王再次向中院提起上诉,得到的仍然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创设并取得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对安置方式的选择不影响通过安置获得的权利的属性。本案中,李某、王某在明知自己未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仍将赔偿金放在子女名下,阻碍了判决义务的履行。这不仅使他们不清楚财产属性,也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事实上,民法典对此已经有了严格的限制。根据其规定,对于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欠钱者除了偿还本金,还要支付逾期利息,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者名单。所以,欠钱的才是最后的输家。所以,关于借钱,不如先借后还,这才是良性循环。
本文标签: 欠我20万起诉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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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点评
万里风
2022-03-20 08:55:33 回复
生活中难免有时缺钱,经济吃紧。这时候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借钱帮忙周转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这时候风险就转移到了借钱的人身上。毕竟钱在别人手里,能否及时归还存在很大的变数,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不愿意借钱。李和王的孩子刚出生,该花钱了。但在疫情期间,李失业了,家里没有经
秃顶老男人
2022-03-20 01:58:38 回复
金放在子女名下,阻碍了判决义务的履行。这不仅使他们不清楚财产属性,也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事实上,民法典对此已经有了严格的限制。根据其规定,对于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欠钱者除了偿还本金,还要支付逾期利息,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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